我是被告人,年龄17岁,正在杨村四中就读,高三学生。案件经过是这样的,2009年8月10号上午7点左右,我骑着一辆电动车由北向南延津京公路顺行去上学的路上,原告在我后方骑电动车与两个同伴并排行驶,我前方由于有早点部,致使便道处停放有大量车辆,致使我不得不刹车,这时后方的原告由于躲闪不及时,撞到了我的后车轱辘上,原告摔倒,我看她摔倒了由于好心我下车去扶她,然后她和旁边两个人一起对我说不好的话,那个原告说不会叫我赔偿,我天真的一位是真的,没想到弄到了这个地步,当时我爸爸妈妈把她即使送往武清第二人民医院,拍了片子,诊断左腿骨折,然后之后的几天住院她还要求照脑CT,B超等一切的检查,后来我在24小时内报了警,可是当时的事故现场已被毁坏,在警察局陈述事实的时候,原告以没有现场的优势向警察说谎,其丈夫为其做伪证。后来原告找到我家说要和解,我妈妈爸爸不想耽误我的学习,就想早早把这事了了,赔偿5000元,而如今他又以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为由起诉我,让我赔偿她误工费3660元,护理费2280元,伙食补助费950元,营养费285元,交通费600元,共计23645.76元,今天下午两点出庭,对方找了律师,我一个小孩面对律师的强强攻势我该怎么解决,如何应对?
王某驾驶汽车在机动车道正常行使,通过标有人行横道线的路口时,在距人行横道线2~3米出有行人过马路撞在汽车右后门处摔倒导致小腿骨折,王某下车查看后征询行人同意,用自己的汽车将行人送往附近医院.导致没有了事故现场,责任该如何认定.急需解答.急急急, 没有证据怎么办
发生水上事故时,海事局有权将发生事故的船放行吗(公安机关还没有到达现场调查)?
我一朋友的父母的渔船被一艘大船撞翻了,她们的妈妈不幸去世了,现在就是发生事故后,公安机关还没有到达现场调查,海事局的人就把那艘大船给放行了,想问一下海事局的做法合理吗?
出租车驾驶员在没有做标记的情况下就用自己的车把伤员送往医院 因此动了事故现场 请问能否要求交警部门恢
出租车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 摩托车驾驶员受伤 由于太晚没车 出租车驾驶员在没有做标记的情况下就用自己的车把伤员送往医院 因此动了事故现场 请问能否要求交警部门恢复现场 不然怎么办
交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在没有法医及救护医生(自己也没有急救常识)的情况下。不联系救护医院,而是直接
交警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得知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也不联系救护车法医。而是一个正式交警携带一协警,到达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在没有能力(我个人认为在没有法医及救护人员的情况下,你如何能判断伤者的死亡)情况下,直接把伤者送到殡仪馆。并且事故处理者及交警部门在(伤亡者送到殡仪馆前后)24小时以内也不联系伤亡者
肇事者不愿继续承担医药费,没有事故认定书,本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去年9月,我朋友的母亲(六安市裕安区)被一骑自行车人撞倒(当地派出所调查发现自行车没有闸,其是否应负主要责任?),住院治疗前后花去医药费计10万余元(入院后,肇事者(系在校大学生)家人先后两次送去医药费9000元,肇事者本人一直没露面)。因当时事故现场未做勘查,相隔时间较长,相关调查资料现保存在六安市交警
为了抢救那个人我用自己的事故车送她去的医院没有了现场 该怎么办
我从收费站出来 边上正好是一段绿化带 没有看到人 我是直行的 那个人是斜着撞到我的汽车上的 当时急了 因为是第一次发生事故没有经验 心急 边上有的围观的人也说先把人送到医院去 我就在征得那个人同意的情况下把她送去了医院 后来警官给我做笔录的时候说没有事故现场 像这种汽车跟电瓶车发生的事故很难判 一般都是事故车
你好! 我父亲2008年10月3日在广西合山发生海事事故,当时船上有5个人,只有我父亲1人遇害。而当事人一直采取避而不见来回避此事,一直到2008年11月2日下午我父亲从船上打捞上来,事主出了三千元做为丧葬费,之后没了回音。2009年春,我的家人向法院提出起诉,之后在贺州的海事法院开庭。而我们的律师以我们是农村人不会说
律师您好,事件的被告是我的父亲。我父亲是天津北辰区的人,案件发生地是在天津塘沽区。 事件的起因和经过是这样的: 大概在半年前,家住塘沽区的我父亲的三弟发生了一起较通事故,在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背后面一辆转弯过来的汽车撞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开汽车的一方肇事者负有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我父亲的三弟是这次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