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递交的缺席判决的证据已很充分,可是法官非要见到被告,原告该如何做?
第一: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离婚时(在民政局办理)的财产协议中声明给女方的房子的行政街道号码空下没写,而且写室号的时候也写错了; 第二:该房子是婚姻存续期间所买,男女双方是共同抵押人,但产权登记是以被告名字; 第三:原告提供的材料(全部为复印件)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财产协议,因为离婚当天被告
债务纠纷,有欠条,正在写起诉书 突然有人告诉我说,我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证据保全费用、来回路费、误工费、及其他合理费用”这一条无法律依据 被告的拒不还钱期限长达一年,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而且被告人在外地,我必须要去外地法院起诉;难道法院会不支持我的这种请求吗 或者怎么才能让法院最大限度的支持
筋疲力尽,痛苦万分,被打还被告离婚,如何要求原告补偿精神损失与过错损失.及婚嫁3年生育与为其工作的赔
筋疲力尽,痛苦万分,被打还被告离婚,如何要求原告补偿精神损失与过错损失.及婚嫁3年生育与为其工作的赔偿.
10月底用人公司曾经通过了本人的提薪申请,并已送财务部结算工资,后来被总经理单方面终止该方案。这张提薪申请现在在用人单位这边,我应如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该证据?
老公去世,自书遗嘱一份。 继承人:老公与前妻生的大儿子16岁,妻子,与妻子生的小儿子8岁,老公父母。 遗嘱内容: 1按与前妻离婚协议中一套房子给大儿子,其他遗产与大儿子无关。 2另一套房子给小儿子 3银行存款留给妻子 4一份保险受益人为母亲 妻子起诉到法院: 1请求把房子过户给小儿子 2请求按遗嘱执行追回婆
对被告开庭审理时才提交的证据,原告能向法庭要求这次庭审不质证吗?需要什么理由吗?
对被告开庭审理时才提交的证据,原告能向法庭要求这次庭审不质证吗?需要什么理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