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轻度精神分裂)在医疗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展开治疗时与病人(神志不清醒)发生肢体接触导致病人左手直骨断裂骨折。。。是否该追究医院方的责任。。。?追究的话要怎么要求赔偿。。。?
我叫刘军伟,来自湖南,现居北京。我于2012年9月份被北京漂亮壹佰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网上骗了上千元,那时候我还在湖南,今天我终于有机会来到北京了,在此特向您寻求帮助,希望您能帮帮我,我下定决心一定要与这些谋财害命的骗子网站作战到底,直到他们的消亡,共同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本人儿子四岁半在幼儿园上中班,在今年11月19日中午12:00接孩子回家时发现孩子被右眼严重打伤,据班级反映是被小朋友十点打伤,但直至两小时后都未在第一时间电话家长或送医院急救,且学校未采取任何医药急救措施,后经医院检查孩子右眼严重钝器伤,经眼底扩张查有淤血,过两周复查结果为右眼屈光不正,右眼视力下降。而学
我小孩(女)4岁半,在下午打铃(14:30)之后,一位老师A和生活老师在整理床铺(留校生午休),一位教师B在班内给一名女孩扎辫子,这时我的孩子与另一位孩子追逐,后面的那位小孩把我孩子推到(后来家长不承认,因为视屏看不到,视屏出现了故障),导致我的孩子摔倒在板凳上(实木板凳),从左眉毛中间延伸至眼角破裂,后来
本人接到一包工头之前并不认识的电话雇我第二天去干活,本人前去干活,主责清理墙面。在当天下午清理墙面的工作中由于楼梯断裂楼梯是房主提供的,导致本人从楼梯上摔落下来,左手受伤,事发后,房主的儿媳和包工头以及我的亲戚一起送我去医院,房主的儿媳垫付了入院费。当时经医院检查,本人左手手臂严重断裂需立即手术,当得知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