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起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后,能否追求第三人人身损伤赔偿, 2012年3月早上,酒花职工XXX为了工作乘坐副经理XXX 的车去看酒花拆请完整性,于10点31分左右,在十字路口,既没有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线控制路口,发生两车相撞,造成本人伤残,3月24日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为,本人乘坐车副经理XXX为主要责任人,另一车主为次要责任人, 本人于3月23日下午到乌市中医医院住院,鉴定为右侧第一,第二肋骨骨折,头面裂伤,多处软组织损伤,经治疗于2012年4月13日出院,共21天,出院休假两个月,共花去医药费8242.22元,伤残鉴定费300元,实际交通车费278.4元,住院期间,生活费20元一天,共两人,【伤者,护理人】可是当时经济条件所限,护理人没单独,没床位,所以医院没注明。 本人于2012年6月25日得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即【兵劳社伤认字【2012】41号鉴定为工伤。 本人于2012年12月25号,得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即【兵劳鉴字2012,328号】鉴定为9级。 问· 1本人非农业户口,在职职工。啤酒花种植【社保】除了医药费,鉴定费,伤残补助金外,如实际车费,误工费,住院生活费,护理人员误工费,生活费,能否得到赔偿? 2【工伤赔偿】后能否追求第三人人身损伤赔偿?第三人是不是另一车主?第三人没有参加强保或参加强保,他们怎么赔偿? 3听说第三人参加强保后的保险公司只是【工伤赔偿】后剩下在赔偿?假如【工伤赔偿】全赔后,能否在追求第三人人身损害赔偿?赔偿那些等,,?
我的手在工厂被高温铁板烫伤 手指全部被烫毁容 事发后只是去了普同的小诊所上了点药 现在过了一个多月了 也好的差不多了,找老板谈补偿方面的事情,但是老板只愿意补偿2000元.请问我是否有权力让老板带我做表面皮肤植皮手术
律师您好: 我于2010年在私企工作中发生事故,右腿被严重烫伤,面积80%,经住院治疗伤口基本稳定后老板不再支付医疗费,经双方协商老板同意支付4.5万后续治疗费,以后治疗不管了。因急于交住院费和对治疗结果不了解,就同意了。由于烫的太深,无皮外露组织萎缩,至右腿弯曲僵直不能弯曲,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经鉴定为四级
我弟弟在德州工厂上班,右脚踝开放性骨折,全部脱位,并且撞破肉皮,骨头外漏,并且确实一小块软骨。现在在医院治疗。住院的费用是他们工厂垫付的,而且派了一名同事陪护。他们工厂说工伤保险由他们专人来办。出院后工资照发,一直到恢复健康。那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想评伤残等级,应该怎么办?他的病情大概能评多少?下
我父亲在一家村办企业上班,出事当年64岁,农村户口,该企业只和劳动者签订了一份自己拟定的劳动合同(未在劳动部门备案)。且合同只有一份,劳动者不持合同文本。2012年5月的一天去上班,由于他人误操作(老板的弟弟)导致我父亲左大腿骨折。现在8个月过去了,骨头基本愈合但走路有明显的瘸。医药费由企业支付(不含以后取
2012.9.20 我右示指中指工伤住院 期间做了两次手术中指无碍 手指感染一次总共住院76天 但是示指第二段粉碎性骨折,手术后手指保住了外形但功能已经丧失。 现在已经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未下来 我13年1月3号上班 公司安排我做质检 但对于受伤至上班期间的工资公司给与50元一天发 我受伤之前工资平均最少3500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