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去年甲某通过我的朋友已某从我这借款20万,欠条是甲某给我朋友已某打的,钱是我打在乙某的账户上由已某再转给甲某的,后甲某无力偿还,用一批等值工艺品抵债,欠条也收回,后来我发现这批工艺品为次品,根本不值20万,想把货退给他,让他把钱给我,经过多次协商无果,我想问问如果走法律途径告他诈骗的话,我应
90年我姑妈姑丈将两间平房卖给我爸,92年土地确权到我爸爸,房产证一直未过户。96年拆掉翻建,至今一直无异议。现在听说要拆迁,姑妈的女婿拿出89年的房产无偿赠与女儿的公证书要房,还谎称房产证丢失补领了新证。我们找发证部门,他们不理。公安报案诈骗也不受理。我该怎么办?
有借据,但是借款人失联,是否属于诈骗?应该到法院起诉还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因家庭资金需要,在担保人引荐下,在银行贷款40万,贷款人要求为其父提供其中20万,以银行利息结算,同时两位担保人各拿2万元,均以银行利息结算。贷款期间,由于以上借款人没有按时交付利息,导致本人征信多次逾期。本人实际使用贷款16万,已归还银行10万元,目前本人名下还有30万银行贷款未还,逾期已超过150天。贷款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