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我们4人到一家打仗,致一人死亡,他们3人当日跑到天津,我回家一直在上班。3年后,他们两个从犯回到鹤岗。2012年3月份主犯在江西投案被押回鹤岗,说我们三个人后姓名后才被捕。 1988年案发后,只有主犯立案,我们3人没有立案。麻烦想问下主犯立案,从犯是否也跟着立案了。追诉时效是否规定主犯立案从犯也跟着立案?
原单位2006年4月份欠我养老金5千多元(我在调往别的单位时,当时原单位没钱,是我先垫付的,有原单位开给我的收据)每年我都电话向经办人追讨此款未果,2010年到2011年我又向新任领导追要,由于单位挂起没要成。如果新任领导能开给我追讨证明,我能不能算时效有效延续?
在2003年我借公安局的车出去玩,途中肇事有一名男孩重伤。事发后公安局领导找单位司机来顶替和赔偿当事人,我属于肇事逃逸吗?如果是追诉期是多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大概在十年前我父亲在深圳工作时被拖欠货款,当时就及时起诉了对方,但由于该公司的负责人早已潜逃不知所踪,其所在深圳的办公地只是租用的不能用以抵债,法院查到其有总公司在海南且有房产在,当时深圳那边的判决是判我父亲胜诉的要求对方偿还本金及利息约五十万元左右,但由于当时我们家庭实在很困难,法院告知还要交纳一大笔强
2005年3月因锁事将人砍成轻伤,派出所里交了打了白条的2500元保释金以后就没去报到了,派出所也没有继续追查下去也并未网上追逃,因为此案属于共同犯罪,有一同案犯在09年8月因其他案件被判刑 会影响追诉期时效吗 追诉期是否会延长?派出所到底是如何定性此案件的是否为刑事案件?所谓轻伤也只是派出所办案人员口诉告诉涉案
我想请问,2005年犯一般情节的抢劫,最高刑法是10年,那么追诉时效是10年,如果公安机关2006年立案侦查,而犯罪嫌疑人没有逃避潜逃追查,即使司法机关在时效内追诉了,在被追诉人不逃避的情况下,只要时效期限一到,哪怕案件进展已接近尾声,追诉行为也应被立即叫停并终了,那个2011年案子时效是不是过了?不好追究 如果犯
伯父由于经济问题被判刑由于人在外地没有复刑,到2012年已经15年了。请问: 1、现在还用不用复刑; 2、离家多年没有单位,做个体小生意。眼看到退休年龄了,养老保险还能补交么,医疗保险能补交么?
伯父由于经济问题被判刑由于人在外地没有复刑,到2012年已经15年了。请问: 1、已经15年了(经济问题),是不是过了追诉期了,是否还要服刑? 2、什么样的情况符合减刑或假释条件? 3、现在我们想不交养老医疗保险,可是相关部门通知说需要在2011年12月前补缴,现在时间过了,不同意补缴。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违纪警察泄密后被举报人做:被举报者说,打五次举报电话跟我这么大仇。泼水滋事理论时说忍很久,扬言打人。泼油。私查个人 资料等。根据被举报者的言论和后续动作,算报复行为吧。追诉时效是怎样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