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块农村土地,是由上代五位长辈所共用,但现在其中一位的子孙,不顾他人的权益,私自拆除建房,城管多次阻挡不力。我们手上有土地所有证的复印件,该如何走司法程序呢?
我家在黑龙江哈尔滨通河县一农村,有30亩地转包给了邻村。转包期限是200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0日,共23年。转包金才共4万元。平均每年才1739.13元。但这份转包合同是我母亲在我父亲出国不在家时被承包人忽悠代签的。合同上村委和镇都有盖章。后来我父亲知道以后想把这份合同撤销,不知可否?原因是:1)转包费低得离谱;2
因为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农民种地富起来了。正因为如此引得那些无赖打起了耕地的主意。包产到户时,韩某无心经营土地,于是就把土地转包给了杨某,自己当大夫并放高利贷为生。不正气,是村里人对韩某的评价。讹人是韩某常干的勾当。被韩某害过的村里人岂止是三五户。父亲虽然是个文盲,但是很有远见,以高价长期转包了杨某
我女儿是2011年11月初落户 征地是在2011年5月份, 到现在这个钱还没分配 我村的土地是集体统一管理体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
10多年前我叔伯叔叔有一块2亩多的土地,因为不想种,就把其中的1亩多地送给我家。由于是亲戚关系,那时双方关系也不错,我家就没有要求去更改土地合同,因为就这一份合同也为了大家方便,土地税废除之前我家这块地每年该交土地税都送到我这个叔叔家,和他那部分的一起交,交了能有4-5年,土地税取消之后直到现在也是我家一
我在1999年5月购买农村住宅一套,并与对方签订买卖合同。于次年把房子的《规划证》经行分割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以上都经当地村民小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手续后办理的。请问我的住宅是否具有合法性?是否拥有所有权? 据有关人士说99年以前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产国家是承认其私房权的是不是这样? 卖方现在要起诉我,说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家用一块地加2000元与A换了一块地,这块地是A用2000元向B买的,现在B向A要回这块地,A于是来找我家要回这块地(现在地价在我们村已经很高了),当时换地的时候没有立字据,请问我现在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自1998年本人承包了另一方中标的土地,截止到2010年12月28日又向本村支付了后六年的承包费,但是2011年,原中标的一方要求将承包的土地归还于他,并且由于本村支书收到了对方的好处,中间也不进行调解,就直接对我说,将承包的土地归还于他,是否合理。
兄弟三人分地,老父亲去逝后,老三家多种了老人的地,老三不愿把该分给老大的地分给老大!还不讲道理的说就是不给,看他们能拿我怎样!老大是个老实人!一直都很好说话!这次老大的小女儿看不过去了!就让爸(老大)不要委屈求求全,老大就一气之下说,既然你非要霸占那点土地不愿给我,那老母亲的生活费我是不会出一分的!
鲍律师您好: 在广东云浮有一个小乡村,一对兄弟在国土局办理好了相关购地手续,国土局要求所在村委会盖章,便可作实。纠纷在于:其他同等条件的乡亲都得到了盖章,独缺这对兄弟,而办理此相关手续的期限快过了,村长没有提供拒绝盖章理由,相反的却躲藏起来了。报警,警察说不出事没人管,报村委和大队,得到的是同
本人有十几亩田地,当年进城工作,委托给了家里亲戚照料,但是当时种地需要交的钱也是本人出的,后来土地改革,亲戚和村委再没有咨询我的情况下,村里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转给了我家亲戚,,并办理了粮补,田地每年补贴款也被亲戚拿走了,本人现在还是农村户口,并且早就失业了,现在想回农村,能要回自己的土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