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土地房屋的纠纷
关于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土地房屋的纠纷 我在1999年5月购买农村住宅一套,并与对方签订买卖合同。于次年把房子的《规划证》经行分割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以上都经当地村民小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手续后办理的。请问我的住宅是否具有合法性?是否拥有所有权?
据有关人士说99年以前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产国家是承认其私房权的是不是这样?
卖方现在要起诉我,说当时并没有卖给我宅基地要我再付其3万元钱我能否打赢这个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曦慕(安徽-淮北)
提问时间:2012-02-01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