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李四和他人在金水路合伙开发房地产,李四缺钱,李四要求我王五入他的股。出具收条:“今收到王五金水路房地产开发股金50万元,保证退回本金,并二分之一分红。”。王五起诉请求:要求李四退回本金50万元。李四辩称:本案不是合伙协议的民事纠纷,因开发违法,要求驳回起诉。一审认定为合伙协议纠纷,驳回起诉,二审认为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重审判决:原、被告没有书面协议,事实上被告以《收条》 收取了原告的股金,并约定保证退回本金,并二分之一分红,原告不承担任何风险就能分享利益,原告没有参加劳动管理,只能看成是合伙之间的合伙人放宽合伙条件。再次认定为合伙协议纠纷。
一合伙协议纠纷,法院认定不是合伙关系,现程序已用完,该怎么办。
5年前,我们甲、乙、丙三个人签定了协议书,约定甲出钱,乙出力,丙出技术,合伙经营化工原料,但未约定亏损了该怎么办。丙方各证书均为伪造,技术失真,造成损失,甲、乙将丙告上法庭,一审、二审均判定三人不是合伙关系,又诉至北京市高院未果,后到北京检查二分院申诉,诉求未得到支持,现程序已用完,请问三个人明明是
ABCD各出资25%合伙做生意签订了合作协议,A方为运营及资金管理方,运作半年后D方表示撤资退股,按协议规定退股方需一年后才可退款。此时C方表示愿意承接但资金不足需要分批支付并支付D方50%股份金额剩余一年内结清,期间所有变动均为口头协商,未有任何补充协议,转让股份资金仅开具现金收款收据但未列明用途。 退股一年期
本人和一名老师合伙投资25万(约定各投10万,老师少5万)与2014年8月加盟一个辅导机构,因为没有生源,(我们签有协议只约定各出资15万,没有约定老师负责生源和老师)老师威胁哄骗把辅导班于2015年4月转给我,并给老师写了份转让协议和一张10万元借条。现在老师起诉我还款,我该怎么应诉,是否也可以起诉老师第一个协议违
父亲同别人合伙做生意亏了(一共3个合伙人,无任何书面合伙协议,也未工商注册),现在债权人起诉了其中一个合伙人(该合伙人有1房产,但是价值不够偿还所有债务),另外2人(父亲有一房产,剩下那个合伙人什么都没有)现在还未被起诉,那是否债权人可以追加他们2个为被告人?怎样才能保住父亲的房产?(对外所有货款单上面
我和一朋友合伙开办一个农家乐,没有签订合伙协议。他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由于他爱人出轨等原因导致亏损,关店。目前我们二人平分债务,现在和我清算他的工资,当初因为他的原因导致的他提出不要工资来补偿。这个问题怎么处理。
房地产开发商出具收条:收到李浩入股资金49万元(在收条上批注:保证退回本金,并二分之一分红),李浩没有参加管理。双方也没有合伙协议,后来开发商不但不分红,连本金也不肯退。理由是他已涉嫌倒卖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判刑 {监外执行},
房地产开发商出具收条:收到李浩黄华路房地产开发入股资金49万元(在收条上批注:保证退回本金,并二分之一分红),李浩没有参加管理。双方也没有合伙协议。后来发生纠纷,该情况能认定合伙协议纠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