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固定期限正式合同,是导游,英语和越南语导游,因部门调整,越南业务撤销,同时招聘我入职的经理也已经自己辞职另立门户,所以我上班的该部门总经理要求我在年底前(12月31号)自己写辞职报告辞职!ps:该部门还另有英语业务,同时我可以胜任。请问这是否合法?我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多少补偿?谢谢
公司经理未辞职就自己另开公司并盗用公司的资源,违反了什么法规?
我公司经理未辞职离开公司,自己则开另一间同样的公司,并盗用我公司的资源。请问这是违反了什么法规?
已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经理已签字,最后副总那里没有批,自己走后算自动离职嘛?
我已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申请,经理跟我详谈过,已批准,由经理申请条子到副总那,没有批准,到期后自已走人,属不属于自动离职~?人事说如果这样的话是结算不到工资的。我该如何处理?
工作四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公司要我自己填辞职报告,因当时心情有点气愤
工作四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我自己填辞职报告,因当时心情有点气愤,辞职报告原因填的是个人原因,不知是否能要求公司赔偿?
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未经批准,我自行走人经理说自动离职并拒付工资是否合法
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打了辞职报告,经理没有批准,到期了没人交交工作就走了,经理以自动离职拒付工职。这样我是否可以告他
我在珠海一家建筑泵车租赁公司打工,二月份进的该公司,三月份升为车长,到四月份的时候有一天出车,车在路上出了毛病,驾驶途中突然熄火,导致车撞上公路的绿化带,当时是我驾驶的。车撞坏了,公司说走保险要我的驾驶证,我就给了公司,结果一个多月了,到现在还没有还给我驾驶证,其中我也跟公司问过两次,结果说是到时候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辞职时没打辞职报告怎么办,还能维护到自己的所应享受到的权利吗
此公司是一家食品销售公司,我是在2011年8月底在劳动局的人才市场应聘此公司的,面试的时候我曾提出签合同的,但是对方只是敷衍而过,而且当时口头承诺试用一个月过后缴纳相应的社保。可是在随后的几个月一直没有帮我缴纳,所发的工资都是现金,没有所谓的工资表,,后来公司同事说五月份公司统一给没交社保的人缴纳社保,
本人约一个星期前犯了一个错误被公司问责,今天部门经理和我主管说,让我自动申请离职,公司不会炒我也不会给予赔偿,据我所知该错误没有造成公司损失,请问我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