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男),他与2009年11月30日跟一个上海本地女子结婚,2009年12月30日两人离婚,在这一个月的时间内,此女子在上海的一套房子拆迁,分的一套约120平方的房子,署名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但还没有房产证,两人离婚时,另签一份协议(大意是离婚之后,男方不得向女方要任何财产,不存在财产纠纷之类),现在我朋友后悔了(他感觉好像是被女方利用了),现在想咨询一下现在女方的房子,他有一半的所有权吗?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我补充一下:离婚时所签协议没有明确提到房子的事,而且我更想知道,这个案子里面,有没有诉讼期限的?
我和妻子于结婚前 共同出首付买了一套至今还未交房的期房 写的是我和她的名字 然后我们才登记结婚 后期的按揭贷款都是我在还 现在要离婚了 妻子虽然也表明不会和我分割房产 但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应该要怎么办理会好点?? 万分感谢!!!
敬爱的律师: 我是一名退休职工,已离婚,可户口一直在我前夫家。前夫家的户主是我前夫的弟弟。前夫家有一独门独院两间房,我前夫有自己的房子,是单位分得。我们三口在单位分的房子过,可户口在前夫家的独门独院,孩子户口也在这。我是在前夫分的房子离婚的,现在是前夫家的房子拆迁,我和孩子能在这个拆迁中分得多
我们婚后有一处房子,经协商离婚后他答应把房子给我。可是房子贷款还没有还完,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另外我没有工作,就算有了收入也不超过两千。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怎样房子才可以过到我名下?
问题一:我们婚后共同购的房屋,在离婚分割房产时,是以当时购买价还是以现在市场价计算分割呀? 问题二:对方以前从未提起过在外面有债务,在法庭调解时却突然拿出11万元的债务,说是用在购房上,实际对方这笔债务没用在我们购房上,却要当成我们共同债务要求共同偿还。我可以不承认是共同债务吗? 问题三:我怀凝对方拿
十年前父母离婚。母亲再婚。跟母亲和继父生活。当时离婚协议里写着,当我可以独立生活长大成人。父母当时的房子就给我。 最近母亲准备履行承诺把房产过户给我。去房产局咨询后。告知因为父母当时的房子属于单位分房,房改房。现在需要补齐超出享受的部分。超出的部分面积按市价来算。大概要补十万左右(否则不能过户)。母
我是女方,2003年结婚至今已7个年头,且生有一子。住的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父亲的名字,今年把房子卖了房款存起来存折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准备再买个楼层低的,可是现在男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卖房子的存折也被其拿走。我想带着孩子,但我条件差,如离婚带孩子没有房子只能租房子住且工资还不够支付房租
因为房子刚买1年不到,还在按揭中,现在夫妻之间跟本就没办法沟通,感情也变的越来越不好,咨询问题离婚后刚买的房子财产如何处理?因为按揭还款才3个月。谢谢!
父母离婚时 当时双方均自愿将共有的房产赠予子女 但是双方享受房产的居住权 那么请问 以后 父母还有权利收回房产吗? 如果有 是通过什么途径 ? 在线等 谢谢
现在住的房子,是父母出资给买的,房主的名字写的是我,但是房产证是在结婚后才办出来的,证上的日期也是在结婚日期之后(钱在结婚前就交清了),请问律师,现在我俩离婚,这个房子归我还是平分啊?谢谢。
在离婚时因为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房子判给了他,他支付我购房款的一半,因为他没有支付以及孩子也没有给我,我一直居住着这座房子三、四年,后来我因为经济困难就转让给了别人,当时也没有更改房产证,又过了三、四年他又来主张他的房产证的权利,要求别人搬出房子,请问我应该如何解决得到法律支助处理这件事情,判决他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