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财产,离婚财产。房产问题。谢谢
关于财产,离婚财产。房产问题。谢谢 十年前父母离婚。母亲再婚。跟母亲和继父生活。当时离婚协议里写着,当我可以独立生活长大成人。父母当时的房子就给我。
最近母亲准备履行承诺把房产过户给我。去房产局咨询后。告知因为父母当时的房子属于单位分房,房改房。现在需要补齐超出享受的部分。超出的部分面积按市价来算。大概要补十万左右(否则不能过户)。母亲觉得肯定给我。但是要交十万觉得太多。母亲提议立一份赠与的书面。然后公证一下。(内容概就是这套房子赠与我。至于什么时候过户,等政策好了以后再行定夺)
现在我想问的是。这套房子与我的继父有无关系。1父母的离婚协议已经协议给我了。
2这个房子在父母离婚时已经财产分割到了我母亲名下。这个房子是否属于母亲和现在继父的夫妻共同财产?
3母亲书面赠与公证的时候是否需要继父业在场?(看网上说,夫妻一方单方面赠与或者出售财产可视为无效合同)
4可能很长时间房子都不过户。我拿这这个赠与书面协议是否有效。另外这个有没有时限?
希望有懂的律师能帮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迷途小孩(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09-09-25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