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房准备出售,通过中介公司联系到一个买家,后来中介和我们联系,说买家想办理二手房贷款,首付给我们47%,然后把房本地本给他们过户,过户之后她们拿去银行贷款,尾款两个月以后补齐。 我想咨询:1 如果房本地本过户完,尾款不给我们怎么办,或者给不全怎么办 2 如果延期给钱怎么办 因为不是全款,又把房本地本给他们过户了,我们卖家的权利该如何保障?
律师您好! 我于4月16日与卖家在中介签订37W的购买二手房合同,已付定金5W和7400中介费。合同中中介要求我们6月15日办理银行贷款,并按照卖方的要求(他们家有按户口在政策性借读的学生,9月1日学校审查)所以9月1日才能办理过户,这个中间是否要担风险?因本人是个法盲,所以在这里请教啦~
我在北京看上了个二手房,定金交了3万,申请公积金贷款,房款的方式为非资金监管,已经签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介是我爱我家,明天要求我做网签并交首付,我现在就是不知道首付,有没有保障或是有没有风险?!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
我妈妈和我奶奶的户口还在原来的房子里,现在这个房子的户主要求我们迁户口,可是我奶奶现在下半身瘫痪以她现在的情况无法本人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二手房迁户口的话一定要本人到场吗?可否代办?
我家买了一套二手房 手续 办完了 可 最后 那 房主因为他的房子装修没好 就一直住着 但是 合同的倒房子的 日期早就到了 该怎么办?
房子是2003的门面商品房按揭的,没有产权证但是有买卖合同现在要出售。第一个问题:现在补齐房贷是否可以拿到房产证。第二个问题:如果拿不到房产证要需要怎么交易。第三个问题:要是需要公证,买卖合同是否要更换买房人名字。相关的法律知识懂的不多 请说详细点。
本人购买一套120万的二手房,评估价为90万。按照目前的首付30%的规定,实际首付应该为57万,但存入银行监管账户的首付款为27万。我的问题是,这30万差额款应由谁来监管?是第三方中介吗?如果卖方要求把差额款给他,这样有风险吗?需要什么相应的有效合同吗? 或者能不能在贷款批下来前,先过户
我想问一下二手房买卖中二手房水电费等结算的节点是什么时候?是以房屋过户时间为基准开始结算,还是以户口迁入时间为基准?还是以最后交房日期为结算点?是买卖双方同时到指定地结清费用还是只需卖方提供费用清单结算?
是这样的,2011年 7月的时候 跟别人买了套泰州东方名门的商品房,因为车库的原因 迟迟未能完成过 户。。。 前期已经付了33万元、还差36万元的尾款(对方包过户费用)。。 本来打算车库落实好了 就 给对方36万元尾款完成过户的、之后因为工作变动的原因、路途较远、打算卖掉现有的这套东方名门的 房子、已经找了买
我和丈夫最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房东急着用钱,要求一次性付清全款,但我们手头上也没有这么多钱,所以打算先找亲戚借,然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用贷款还给亲戚。请问可以这样操作吗?如何操作? 补充:我们是首次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