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在婚姻期间(1991-1995年)有一子一房,婚后儿子随我。前夫从未按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现前夫已病故(2001年),而房屋由其后来的妻子居住,请问我和前夫的孩子有没有该房屋的部分产权?我有没有部分产权?
跟前夫离婚后,儿子归前夫。离婚多年后,我有了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我没再生儿女。故想把经验适用房留给我前夫抚养的儿子,不知是否可以?
父亲去世,留下一处房产,他在房产证上占4/3产权,另1/4属大伯所有。但大伯已失踪十几年无音讯,请问我该如何申请继承?并且如何才能明晰该房屋产权以便日后出售?求最佳方案。 我还有一个哥哥及母亲健在,但我们这边的继承分配不成问题,我们好商量。主要是关于大伯那1/4,多年无音讯也无法确定他有否配偶子女等。这种情况
房子是写了我、儿子、和妻子的名字,分成3份产权,请问如果妻子想单独转让其所属部分给其他人,可以吗? 妻子在我和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转让给其他人吗?
我们是农村拆迁户,现有一老奶奶有两个儿子,个人单独分到一套60平方的住房,在过去的十几年里老人一直跟着小儿子过。并且在过去的十几年中,老人也一直在帮着小儿子一家料理家务,对大儿子一家不闻不问,大儿子一家在过去的十几年当中,也未对老人进过什么孝道(主要是老年这十几年里能跑能动,都还在给小儿子持家,,你对
朋友借款6万元急用,签订借款合同,以其名下一套目前市值45万元的(尚余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约5万元)的房产作为抵押,约定3年还清,年利率10%单利,是否可以?需不需要公证?或者是不是必须要到房产交易所做抵押登记才有效?此行为如何更好的避免风险? 本人为出借方,朋友为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签订房屋抵押合同也需
我爷爷和我爸爸很早就过世了,我奶奶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姑娘,我爸爸是老三,奶奶生前一直和我,妈妈一起居住,我家房子是没有产权,是房票子,每月都要缴纳房租,之前房票子一直是我爸爸的名字,我爸爸去世后,生活艰辛奶奶为了要低保,就把房票子名过更办理了她的名字,我和奶奶同一个户口,我妈自己一个户口。奶奶去世前留
父亲留有一套铁路公产房,承租人没有更名,今年房屋动迁,子女们能否平分继承动迁补偿和兑现的房屋米数?
父亲于十多年前去世,留有一套产权归当地铁路房产部门的公产房。五个子女中最小一个,在十余年间将房屋出租,钱自己得了。今年动迁,他也将全部动迁补偿和兑现的房屋米数据为私有。承租人没有更名。请问:其他四个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动迁补偿款和兑现的房屋米数?
各位律师你们好!因上学原因我现在是城镇户口,现在家里有一间楼房,家中只有妈妈一人,两个姐姐都已经出嫁,户口已经迁移,现在家里就妈妈是农村户口。考虑到今后爱人户口迁移问题,我现在想咨询一下:当我继承了我家的那间房屋后,我能否以我的名字去国土所办理宅基地登记手续呢?如果我把我爱人的户口转到我妈妈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