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6月28号在一服装店老板处用了三万元转让一门面来做生意,当时房东老板也赞同的,今年由于没有时间经营,现在想把该门面转让出去,可是当找到房东老板时,房东老板说下一个接手人不能转让门面,期满后如果要再做则继续签约,否则就退还房东,经营期间不能转让。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按房东的要求,那么第一个转让给我们的服装店老板是不是有责任,而且我们转让的时候房东老板并没有说过下一个接手人不能转让,否则我也不会花那么多钱去转这个门面,我想问一下,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挽回这个转让费呢?谢谢
我想转让一间门面房,门面房的老板叫我交转费让押金2000元,到了第二天我不想要违约了,还可以要回吗
我想转让一间门面房,门面房的老板叫我交转费让押金2000元,到了第二天我不想要我违约了,还可以要回吗?他说你现在要租门面房2000就给你,不租就不给了. 他收我我的钱给我打了收条,限制15天,过15天无效,这样的收条和法吗?
如何收回已产生转让费的门面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将自已的门面于3年前租给了现在的乙方,每年续签一次。在此期间乙方对本门面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发生了一定费用,现在合同快到期了,本人要收回门面不再续租,可乙方提出转让费的事情来了,记得第一年起租时,现乙方收购了前乙方滞销服装,经查当时出租时租房
我想转让门面,转让费是5万.但是房东不让转,他说合同只有1年到时候她要收回
我想转让门面,转让费是5万.但是房东不让转,他说合同只有1年到时候她要收回 我 就背着房东找了 个人冒充房东把门面转给了他人 我会有什么后果 是不是诈骗
2009年4月27日,我从别人手里接手一个门面(并与房东签订了新合同),付了1.2万元的转让费,但事后发现上家没有转让权利,他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是不得对该门面进行转租,但是她却在网上发布转让信息,导致我接手该门面后,无法转出(房东本身是不同意门面转让的)。 上家先收了我门面转让的定金,然后以生病为借口,给房
律师你好: 我是上海本地人,去年因公司效益问题与公司结束合同,后于2009年11月份,准备在当地自己开店,11月8日,找到了自己感觉还可以的店面,后和当时的"房主"[注:现店面的使用人,不是房东]商谈决定以4万元的转让费及每月2500元的房租,将店面转让于我,当时我提出要求见房东,我们3人同时在场签署合同,但他说房东近期可能不会过
最近有一门面要装让出其承租权利,也就是通常说的门面转让 门面产权属于地区国税局所有,该门面转让多次,可是国税只和第一任承租者签订了合同,不和后来租赁门面的商家签订租赁协议,最初合同中还规定了门面不能转让和转租,可是多个商家都进行了转让,国税局并没有阻止。 请问,这样的门面如果我转过来,如被国税局收回
我在学校内租了一个门面,但是这个门面是另外一个人从学校用投标方式租下的,现在他把这门面分租出来给我,我当时和他签合同时,是一份格式合同,上面期限是2年,他说签2年只是和学校写成一样的期限,不关我和他之间的事,并且他口头还承诺了和我是1年1签,我当时没在意太多,所以就签了,现在已经快1年了,我不想做了,要求这个老板退还
我向房东租得的门面【有合同,我方并有同意转让条款】,我分租部分给另一家【只有租金收据,无合同】,然而,另一家未经我同意却将其作出了转让,有房东签字认可同意,请问:我该如何才能收回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