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2008年7月21日,我被某公司聘用,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第二天即签了合同,不过合同只有公司有一份。因为公司有个大项目,挺急几乎天天加班,周六日也未休息。一直到8月13日公司说项目已经完成了,放假11天,以前加班的时间和假期相抵消,(也就是调休)试用期员工试用期顺延11天。
律师您好: 2008年7月21日,我被某公司聘用,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第二天即签了合同,不过合同只有公司有一份。因为公司有个大项目,挺急几乎天天加班,周六日也未休息。一直到8月13日公司说项目已经完成了,放假11天,以前加班的时间和假期相抵消,(也就是调休)试用期员工试用期顺延11天。
律师您好: 2008年7月21日,我被某公司聘用,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第二天即签了合同,不过合同只有公司有一份。因为公司有个大项目,挺急几乎天天加班,周六日也未休息。一直到8月13日公司说项目已经完成了,放假11天,以前加班的时间和假期相抵消,(也就是调休)试用期员工试用期顺延11天。
我从09年10月8日至今,在一家软件开发公司上班,到目前为止一直是试用期,没有与公司签定任何书面合同,公司也没有为我买社保。本来这月25号领了工资就可以签正式合同了的,可公司突然提出要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我当然不同意,提出了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赔偿。请问可以要到哪些赔偿? 如果公司把这几个月的社保
新物业服务公司从原物业服务公司接手管理了一个小区项目,原公司管理服务人员已在该项目工作两年,交接时根据自愿原则,原公司管理服务人员留在了新物业服务公司继续服务于该小区,且新公司接手后在立即召开的全体员工会议上声明原公司所留员工属新公司新聘员工,且声明这部分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 在试用期内这部分员工
我是09年1月18日进公司的,过后几天签了一份一年的合约,不过其中一份没有给我本人,两个多月后部门经理说我被辞退了,而且是属于试用期延长期被辞退的. 当时签的一年的合同应该只有一个月试用期吧,如果要延长的话也没有给我延长通知书,但是现在合同也没在我手上,而且在合同上的工资写的是保底的960元,我的实际工资是4000,
1:4月18填写入职表,还要我找担保人 2:招聘条件是18~25岁,女,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面试时候口头说试用1~3个月,工资1200,6.5小时 4:工作20天后说要考试,考试经理对本人有偏见,说最后两名自动请辞 5:5月20号考试,本人成绩为30分,是该经理自己改卷,该试卷不公平公开公正 6:次日即5月21日接到电话去人事部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