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5月26日协议离婚,在当地民政办理了离婚手续。结婚时间为2002年。协议上明确规定位于甲处(男方父母自建的房屋,在2006年办理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产归男方所有。位于乙处的房屋归女方所有,是在婚姻关系内自买的商品房,男方也借款了还清银行贷款,并协议上声明,为个人贷款,与女方无关。协议规定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一个月内男方要协助女方过户到女方名下,现男方不同意签字办理过户。还起诉女方,说协议有失公正。请问,如果打官司,我能要求维持协议上的吗?或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到我名下么?
十年前父母离婚。母亲再婚。跟母亲和继父生活。当时离婚协议里写着,当我可以独立生活长大成人。父母当时的房子就给我。 最近母亲准备履行承诺把房产过户给我。去房产局咨询后。告知因为父母当时的房子属于单位分房,房改房。现在需要补齐超出享受的部分。超出的部分面积按市价来算。大概要补十万左右(否则不能过户)。母
是这样.我们家房子的户口本一共有5口人.我姥姥,我妈,我,我二舅(我姥姥的儿子,我妈的二哥),还有我二舅的儿子.房产证是我妈的名字..户口本也写我妈为户主,我姥姥为户主母亲.我二舅是户主之兄...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姥姥哪天去世,这个房子.我二舅有权和我妈争夺吗?
问题好像有点复杂~~ 我婆婆去世了,我公公把以前的旧房子卖了之后,买了现在的房子,(是单位的家属房,很便宜,因为单位有补助),目前还在还贷阶段,尚未取得房产证。这个期间,我公公又结婚了(户口未迁至一处,但领取了结婚证),但当时付首付的时候并未结婚,而且继母没有参与还贷,贷款和还贷的都是我公公,家中水电
男方在结婚前贷款买的房,首付是男方家出的,房产证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婚后男女双方一起还贷,请问这样的情况如果没有变更名字,可以婚前申请财产公证属于共同财产吗?或者婚前约定可以属于共同财产吗?
我家的房子是89年建成的,88用我三叔的名义批的房基地,当时我三叔没结婚,当时的宅基地使用证和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上都是我叔的名字,但是在宅基地使用证上的人口那栏里写的是4口人,这四口人是我爷爷,奶奶,三叔,四叔。现在我们想把房子过户过来,我三叔他不同意,现在他结婚了,我想问一下,要是真用法律途径解决,能不
我家在昆山购买新房在交付后到现在,已半年有余,开发商一直迟迟办理不下来房产证及土地证等证件,按购房合同规定,90个工作日内下发证件,但目前远远已超过时限,请问专家,我需要通过哪些条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具体如何操作,希望专家可以多送我二句,谢谢
你好: 先前我家和爷爷家是二个房产证、二个土地证,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土地证、房产证都合并一个了(老房产证已经收回了,二个土地证还在),并且房产证、土地证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我爷爷去世了,有个姑过来争房产,想问还能把现在的房产证改为原来的2个吗?如果她没有尽赡养义务,应该怎么处理?谢谢答复。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关系不好,经济上各自独立.日前,男方单位向职工出售一批住房,女方不同意出资购买,男方拟自行借款购买该房产.请教如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是否应承担相应债务后,才能分配房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