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和咨询一下我是2002年内退的,我们的工资很低,现在到退休时间了我们单位去却用我们市的最低生活保证费给我们。请问这样公平吗?如果不公平我们要怎样维权?
成都市的最低生活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是包括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还是不包括呢? 因为现在公司给我们发的工资还没有到成都的最低标准800元,公司有给我们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我母亲57岁。,无业,更没有什么待遇。身体多病,父亲08年去世,我是独生子,【离婚】有一女儿跟我现在和母亲一个户口,我没有固定单位,孩子在学并且患有【阵发性室上性心跳过速】 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是100元,因为是残疾人【聋哑】一家的压力全给我了, 给母亲9月底申请。10月1号批下的。 200元。 为此多次找居委会和民政
由于公司业绩不好,待岗三星期,上了一星期班,收入偏低,在缴纳保险后,实发工资几百元。 待岗以后的工资是否可以低于1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