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日银行职员向我借了十万元钱,说三、五天还给我,并给我打了借条,然后音信全无半个月,在公安局将要立案时归来,声称出去做买卖被别人骗了,但无证据证明被骗,他无能力偿还,以后挣钱在偿还,现在我想要回我的钱,我想通过刑事案件告他诈骗罪可以吗?
人让我办事,我拿了事先说好的定金给他办,可事情办的中间他不按说好的办,而我在办事中也花了不少钱,他让我退钱又不承担所花的费用,而我在办事时有不少钱现在还没有要回来,他要告我诈骗,我的行为构成诈骗了吗? 那如果公安机关有权利对我实施什么样的态度?
别人让我办事,我拿了事先说好的定金给他办,可事情办的中间他不按说好的办,而我在办事中也花了不少钱,他让我退钱又不承担所花的费用,而我在办事时有不少钱现在还没有要回来,他要告我诈骗,我的行为构成诈骗了吗
被深圳来电诈骗详细情况说明 在2010年3月12日有个张行业务员(电话:0755-33966500后来换了电话:0755-36870935手机:13530689447)打来电话,介绍他们公司是国金证券公司的,可以带着客户进行股票操作,可以让客户获得非常好的效益,保证每个月30%以上,并且和客户签订公司会员合同,由操盘手张老师13306939956和我联系,
被深圳来电诈骗详细情况说明 在2010年3月12日有个张行业务员(电话:0755-33966500后来换了电话:0755-36870935手机:13530689447)打来电话,介绍他们公司是国金证券公司的,和客户签订公司会员合同,可保证让客户每个月获利30%以上,并且,由操盘手张某某13306939956和我联系,说带我进行股票操作。 他们行骗的过程是,
某人自称认识省政法委领导,可以帮助办案子,随后签了一份委托代理合同,收了当事人钱财以后,谎说领导调动工作了,不仅不退当事人交的钱,还口口声声说按合同办。请问这是种行为是不是构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