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个基层供销社,是自负盈亏的企业,长年来经济困难。现在单位一职工要求给予5万元补偿后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三金等均由自己负责;我们单位同意这种要求,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受法律保护,若法律充许,需办哪些手续?谢谢!
我是一家上市公司员工,听起来似乎很好,但是工资太低。我98年就考取了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师中级职称。原来在甘肃一家国营企业,跟丈夫不在一起。2006年年底以引进人才名义(老公所在单位为了照顾技术人员)才调进现在的公司。可是现在的公司不实行职称工资,10年的工龄,现在才拿900元左右。丈夫算是中层也只能拿到2000
请问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补偿职工
请问,用人单位当初因为顾及其职工将来可以谋求其他职业时能不受本单位的影响,但其实该职工屡次违纪违规,精神不稳定,单位考虑重重不想与其纠缠下去通知其职工本单位将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开除,没料到职工三番五次到公司大闹出口辱骂以及出手人生攻击,顾公司最终以屡次违纪违规为由开除该职工,不知是否合理,本公司需
单位11月5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出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但是不给办理社保转移!
情况是这样的: 1、部门主管通知我明天起不要上班,我第二天也没去,公司以旷工5天为由于11月5日给我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我自11月5日起解除劳动合同。11月5日起我们签的劳动合同失效,我认为既然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了,所以本人没有义务进行离职交接! 2、主管已口头通知我离职,现在申请劳动仲裁,主管负认,说我自己旷工,
医院事业单位卖了,职工没安置,自己非法办了失业证,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
医院事业单位卖了,改成股份制了,职工没安置,个人也没分到钱,为了生存来到新单位,因为医师注册无奈办了失业证,就算解除劳动合同了吗,后期政府又安排职工了,我们没安排这合理合法吗。
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长期旷工,本人电话和家人都找不到,家庭地址也只知道一个大概,具体的楼也不知道,唯一有的就是身份证复印件,但上面的地址找不到人,在这种情况下,单们如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某工厂负责人为了个人利益,排除异己以势欺人,常责难于人并欲将解除本人已和工厂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人应得到多少赔偿?(某人瞒上欺下勾结供货商及工程承包商抬价谋利·变卖公司财产谋利·以他人名办厂谋利·本人略知一二···)
过期没倒闭,仅凭政府一纸红头文件要求职工全员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签字,单位就以是我为解除劳动关
2009年6月,由于国有粮食企业随着国家“减员增效”政策的出台,我县政府在国企没有倒闭、破产的情况下下发红头文件要求职工全员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将其全体推向社会,当时80余人的职工在文件的压力下,仅剩我们5人没有签字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余的都签了那份沉甸甸的解除劳动合同下岗回家了。随后,粮食局就不让我们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