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在12年前和一女性交往,因年轻一时冲动有了小孩.后来大家分开,12年来我们双方一直都没再见过面.但前些日子女方却找到当地居委会要求我承担对孩子的那份意务,而我也在这12年来经济早已破产.全家和我现在都完全没有这个能力,那请问我该如何解决?
未婚肚里有孩子,他要求我陪他5万元损失费,现在我开的店被他们砸了 我这损失怎么办,派出所调解不了,天天来我家闹,请问该怎么走法律程序解决,我要赔偿女方什么,他们又要赔偿我什么 报警了 他们不处理 还说等事在闹大点在处理
离婚半年多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离婚男方把孩子送到农村父母家让他父母管,男方不管,孩子很可怜,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不能申请改孩子的抚养权,还有一个问题是最近前夫老是来骚扰我,要求和他复婚,我不同意,他就以后不让我见孩子,请问我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
我去年因为有一次外遇,也不算是,认识了一个女孩子,那时候对她没有任何感情,而且也没有发生过性行为,只是在一起睡了几晚,完全是出于对老婆的依赖(结婚7年几乎都在一起生活) 现在老婆知道这件事后要跟我离婚,快一个月过去了,她天天在闹,我本人不想离婚,请问我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我想全要有办法吗?她一定要带走
我当时生小孩的时候年纪够了,但是男友在我怀孕4个月的时候就去世了,我自己决定生这个孩子,出院的时候没要出生证明.现在我儿子都4岁了,我想给他报户口,不知道要走什么样的手续.或者说去什么部门办理,大约交多少罚款呢?(另外我现在有未婚夫了,可以我们结婚的时候,孩子直接去报户口吗?)请教各位怎么办理能快一些呢?
1999年结婚,2001年生于一子,之后男方在外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无法挽回后经当地法院调解于2004年离婚,协议时孩子归女方扶养,男方每月支付女方扶养费400元,(男方工作单位国税局),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为一套正在集资中的男方单位的家属房,归女方。因为种种原因,孩子的大病医疗问题没有写入协议。2008年暑期期间,孩子
我和老婆关系不好,准备离婚,咨询下律师有关问题, 1,结婚前给女方家一万彩礼,老婆把彩礼给了丈母娘了。这部分钱如何分配? 2,婚后我继承了父母一套房子,请问房子如何分配, 3。婚后存款有3万多,大部分都是我老婆攒下的,平常我的钱作为家庭零花钱用,所以没有攒钱 4,目前有一个孩子,孩子归女方所有,我一个月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男女两人交往有四年时间,且交往期间男方一直住在女方家。在订婚时买房,男方付了房子的首付,写的是女方的名字,后来男方提出分手,现在要交房子了,男方向女方要首付的一半钱(注:后来的贷款钱一直是女方付),像这种情况,女方算不算房子的主人呢?男方要一半的钱如果不给的话可合理?这种情况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