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12月17日,李X是个体经营者,他来了一车铁丝给我们其中的徐某打电话让叫几个人去卸铁丝。徐某就叫了我们去一起卸铁丝,我们同时和李某口头达成每吨三十元,一共九百元。于是我们在他的要求安排下开始卸了,我正推着一卷铁丝冲前走,从车上掉下一卷铁丝从后砸在我的小腿上,将我的腿砸成两处骨折。我们想问下我和雇主是啥关系?李某说是徐某从车上扔下来的,因此不承担责任。当时徐某在车上往下扔铁丝,我们去推到库房。我和徐某是啥关系?
父亲和继母结婚2年多了。继母有两个女儿是和前夫生的,法院判给女方扶养。两个女儿都是未成年人。两女儿生父还在。父亲结婚后,两女儿没有和父亲住在一起,只是,放假的时候过来住一两天。两女儿的生活是交给,女方的亲戚代养,每月只给生活费。费用是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现在父亲意外去世。请问两女儿和父亲形成了扶养
雇主70岁,到家政公司,希望找一个单身女性,先做保姆培养感情,以后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做老伴。 经家政介绍,找到一个50岁的单身女性,见面,谈了双方的意思,男女双方都无异议,签定保姆协议,给家政公司付的是保姆的信息中介费,并许诺,如果成了,再后谢。 一星期左右,两人发生关系,雇主说给对方现金补偿。不久
我表哥(雇员)因为工伤去世了,我姑姑起诉了该工地的管理员(雇主)和公司,而承担项目的公司却说事故与他们公司没有关系,请问一下我表哥和该公司有没有形成雇佣关系? 注:我表哥(雇员)和工地管理员(雇主)之间有口头协议,并没有与公司签订合同!
劳务关系中,劳务工在工作期间驾驶车辆致1人死亡,雇主应负哪些法律责任?应怎样赔偿
劳务关系中,雇主是自然人,将一个小工程交给另一个包工头做,该被雇人又聘请几个小工一起做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小工工作期间驾驶车辆致1人死亡,雇主应负哪些法律责任?应怎样赔偿
父亲是丧偶后与母亲在湖南再婚,再婚时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再婚后因工作关系将户口从湖南迁到武汉,子女没有迁过来,未成年的子女一直由父亲的母亲抚养,将户口迁到武汉后就收养了我和姐姐双胞胎女儿,一直没有跟湖南的子女联系,父亲去世时是1988年,我当年发了电报去父亲子女的单位,但是没有人来。后来母亲去世了,那两
父亲属于丧偶再婚,我属于再婚后收养的,我的收养证上的收养原因是,因为无子女才收养,父亲再婚前有一对子女,从小没有跟我的父母生活,一直跟父亲的母亲生活。对我的父母也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就这个收养证能否判定,继子女与我母亲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父亲是丧偶后与母亲在湖南再婚,再婚时有两个未成年的子女,再婚后因工作关系将户口从湖南迁到武汉,子女没有迁过来,未成年的子女一直由父亲的母亲抚养,将户口迁到武汉后就收养了我和姐姐双胞胎女儿,我的收养证上的收养原因是,因为无子女才收养,一直没有跟湖南的子女联系,父亲去世时是1988年,我当年发了电报去父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