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经过严格的培训。终于在2006.12.29入职公司.从刚开始的服务员起、协助过吧台、协助过收银、调过超市。从超市调到现在的岗位库管。库管都做了好几年了、但在2018.8.29下班后的晚上。突然人事给我打电话说“要把我从现在的岗位调到超市、从以前的8个小时改为8个半小时、工资不变。还不能休周末、只能休周一到周四任选一天。我不愿调岗就只有离职。要求老板开一份失业证明。老板不开、说是我自己离职不开失业证明。后来找老板娘协商、答应开失业证明但让我签一份赔偿协议.协议内容是已赔偿但不给赔偿金.现在我还在休年假期内。请问法律资深的你们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现在公司工作13年,公司要给我岗位调动,我不服从,公司辞退我,且公司人事说是我拒绝合法调动,我违约在先,不予以任何补偿。我13年都在1个集团工作,但在2个集团下公司工作过,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集团之前买断过,我没买断也没给过买断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