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被我村村民夫妻两人用砖块拳脚殴打,到医院检查花了两千元是轻微伤没做鉴定,被打时有一老太太在场但人家年岁已大有病在身不愿作证怕伤人。是在我家门口打的,派出所解决不了我们该怎么办?
本人与一上海卖家有一笔涉及金额676元的交易纠纷~ 想请上海的律师帮忙一下~ 有意者Q 7202694 ~~~~~
上个星期我在网上认识个女孩子 她叫陈露 然后我们谈得来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她在江汉路阿依莲买衣服 因为老迟到早退被解雇 元旦来德一个晚上我去找她然后我们在江汉路大洋百货旁边的旅馆发生关系 前几天的有一天晚上6点她在QQ上要我去江汉路找她 然后我们又在江汉路大洋百货旁边的旅馆发生关系 不过就在第二天早上我们结账退
背景: 甲、乙双方属于邻里关系,甲、乙双方各所属田地有接壤,甲方年迈体弱多病、乙方年富力强,乙方深知甲方如心急过度便可能有生命危险。 事件: 乙方在没有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将甲方所属田地上的果树砍伐掉,甲方得知后便将被乙方所砍伐的果树拿至村主任处评理,在调解中,甲、乙双方发生口角、相互辱骂,愈骂
去年,我们家村上组织大家修路,不幸的是石头掉下来把我爸脚砸了,现在已经医了4万多,可村上就给了1万别的都我们自己出了,去找村上呢,他们就一句话没钱,那个时候我们都没在家村上干部愚弄村民,好象签定了一个协议书说的是如果出事概不负责自行承担,不知道这个对于我们家的起诉是不是有很大的影响,现在我估计我老爸的
民事起诉状 原告:A 被告:B 诉讼请求: 1 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在2008年6月10日至2009年6月10号签定一年租房合同,合同生效后,原告着手进行房屋装修,设施安装,开办了足疗城,进行商业经营,由于苦心经营月收入相当可观. 20009年5月1号,被告没有没有经过原告的同意下,在店面墙上粘
民事起诉状 原告:A 被告:B 诉讼请求: 1 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在2008年6月10日至2009年6月10号签定一年租房合同,合同生效后,原告着手进行房屋装修,设施安装,开办了足疗城,进行商业经营,由于苦心经营月收入相当可观. 20009年5月1号,被告没有没有经过原告的同意下,在店面墙上粘
原告(企业)说:被告(个人)向我借款,我有借款协议的复印件。 被告说:我承认有这笔款项,但这是往来款,并非借款。有借款的话应该有正式的借款协议书。 于是一审支持被告。 上诉后,原告称银行工作人员可以证明他们核对过借款协议书原件。而被告对往来款的用途并无说明。 银行工作人员证明了这一点。 二审支持原告
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我父亲1995年因被坏人故意伤害致死,2005年逃犯落网,判决凶手有期徒刑12年,附带民事赔偿12万。判决后我曾拿着判决书去法院要求执行,当时法院收下我的判决书也没有给我任何字据,请问现在我还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吗?凶手还没出狱?
案中主要人物【张克嘉,张国发(张克嘉的父亲),李丽萍(张克嘉的母亲),张克喜(张克嘉的弟弟),赵云丽(张克嘉的妻子),张强(张克嘉的儿子),张燕(张克嘉的女儿)】 2005年7月4日,在外打工的张克嘉不幸在工地遇难,随后家里来人处理后事,人命价及额外补助20万元全部打入其老父亲张国发的账户上。事后张国发和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