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西城区,因父辈房子不够住在七十年代向街道提出申请进行安置。但那时候街道没有房屋可安置,建议我们自己建房,于是我家写了申请自建了住房一直在里居住!有户口但没有门牌号,现在要拆迁啦不知道是否有拆迁补偿,是按什么标准补偿!请哪位大师给解决下!
我家在国营单位土地上买了房子,属于集资建房,房子是07年的,明年可能要拆迁,但我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合同,请问如何得到补偿,能申请回迁吗?另外地下室和车库如何补偿?谢谢
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2001年我们出资15000元买了单位修建的房屋,有60平方米,由于当时企业比较困难,单位把职工买的房屋都拿到银行去抵押贷款,所以都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我们单位像这种房屋有265户人,按照当时我们当地市场房屋价格,是应该能买得到的,现在我们单位根据县政府城市规划,要整体将老厂区搬迁
我买了国有企业的划拨土地,国有企业出据了收据,(上在写着收处置款)刚建了新楼,要拆迁,不知道补偿不补偿,如果补偿,怎么补偿,是光补偿建筑,还是土地建筑一块补偿
结婚后10多天签的拆迁补偿协议,后因感情不合,男方提出离婚,对于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地方上的拆迁政策是家里父母各50平方,独生子女满结婚年龄无论有无结婚,均给于1+1一共100平方的补偿,如果提房前子女有生小孩,再补偿100平方。 当时是父母去签署安置协议的,协议的内容是:"乙方现有家庭人口3人,增加独生子女或18周岁以上未婚的1人,总共按4人安置计算"。。。 可事实当时我已经登记结婚,因为当时女方
我于2001年在铁路用地上自建房屋,得到铁路部门的同意,自建房屋作为门面房使用。土地证是铁路的,没有产权证,只有同意建造的证明。现在市政建设拆迁补偿,拆迁办只赔偿除土地以外的钱合理吗?此外我的房屋是否可以按照门面房标准赔偿,拆迁办说铁路用地不存在商业性质,这种说法合理吗?有可能按照门面房标准赔偿吗?
本人于2008年申请宅基地,当地政府要求先办理土地使用证,再划宅基地。直到2010年才拿到土地使用证,可政府又通知不让新建房屋,需要拆迁。
本人于2008年申请住房宅基,当地政府要求先办土地使用证在划分宅基地。直到2010年才拿到土地使用证,政府有通知需拆迁,不让新建房屋。只退回办证费用,合理吗?
老家是青岛胶州农村,2002年父亲向村里要了三间老人房宅基地,恰逢姑姑(非农户口)拆迁,姑姑出钱1.1万,父亲找建筑队盖了三间房子。当时没有说明房子归属,没有书面证据(父亲想等姑姑搬迁走自己住,姑姑想留下这个房子,都没有说出来,孩子们的劝说也不听)。2011年姑姑搬迁走,父亲想住进去(以前因为给我弟弟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