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是房管屋的房子,我们从二房东租下来,租的时候是有水电的,签约交钱后第二日,没电了,二房东要要求我们出钱拉电线接电表,前后奔走好几天,最后是二房东和我们各承担一半费用弄好的,现在我们不想租了,提前解约,请问我们可以要回押金吗
未与房东见面,与当前商家协商转让事宜,谈好后缴纳定金(作为转让费的一部分)给当前商家,但与房东见面时,房租&押金均与前期沟通不符,且与房东的合同上明确不能转租,由于变化太大,不打算租了,但当前商家拒绝退还定金,如何处理,在线等高人。
在商场里面租赁了一套商铺 ,合同上写明用于餐饮使用,没有写明房东违约条款 交接的时候,发现没有餐饮硬件,排烟管道没有,电容不足,对流风没有。无法用于 餐饮店面使用。产权证上规划用途为 商业 物业无法提供改造,需自行更改规划用途,租户认为不该承担这个费用 店面属于个体房东的 是否房东违约,赔
房东把商铺租给甲,甲在房东同意转租的情况下,把店铺转租给我 ,收了我16万的转让金,这期间,我又投了钱在这个商铺,包括店面专修等等,然后和房东签了1年的合同,现在合同快到期了,房东打电话来说要涨房租,(因为我们这边所有的门面我的租金已经是交的最高的,而且门面大小都一样)现在房东说要涨的价格,已经可以租隔
您好,我在日照大学城某餐厅门口有一间小超市,他一直属于物业管理,之后被现在的餐厅经理承包,餐厅经理将餐厅的西北角转租给我之前的店主,店主于今年三月转包给我,其中包括六个月的房租和其中的货品。房租截止到12年8月31日。但是随着学生放假,物业要求我们7月关店门然后进行休整。也就是说剩余的一个半月的房租等于白
9月1日,本人租了一个商铺(门面房),准备开面馆。签订合同之前,和房东说过,租房目的是为了开面馆。房东当时确定这个商铺可以开设面馆。 9月20日,装修、设备、人员招聘全部完成,在办卫生许可证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我,装修期间附近有居民投诉。通过街道及居委会我了解到这里的居民不允许附近有餐饮行业。而餐饮行业在
王在今年4月份和谢1签了租赁合同,当时的房产证上是谢1和谢1老公的名字,在市场办的监管下,为期一年,租金已付清,签合同的时候不知道该商铺存在纠纷,谢1和谢2于六月份有法院的判决书,说是此商铺是谢1和谢2共同所有,法院判决商铺归谢1和谢2共同,结果呢,谢1不给谢2那一半房租,谢2就天天来到商铺不让开门,今天甚至把
我租了个柜台,支付定金跟月租,做了2天不想做了,但是还没签合同,我要求退回押金跟非占用场地的租金费用,但是对方不肯,我应该找什么部门维权呢
我在当地超市外租区经营烧烤6年了,一直合作良好,现在合同马上到期了,超市将外租区承包给私人了,现在承包人想自己做烧烤把我赶出去,协商不成。(11月超市店长问过我是否续租,我明确答复长期续租但都是口头协议。以前签的合同注明我们有优先租赁权),现在超市推诿说他们不管了,我该怎么办啊? 我只能起诉超市吗 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