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家经营一家小商店,夏天的时候送些雪糕来卖。去年九月份的时候邻庄的一个人来问我们家冷库租不租。我和老公因为是租的我爸的房子,刚接过来一年,也没有意见,便佂求我爸的意见。我爸觉得冷库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就同意了租给他们。当时只是我爸通过电话和他们当事人联系的,并没有签定任何的文件。我们只是负责给
我和老公在家经营一家小商店,夏天的时候送些雪糕来卖。去年九月份的时候邻庄的一个人来问我们家冷库租不租。我和老公因为是租的我爸的房子,刚接过来一年,也没有意见,便佂求我爸的意见。我爸觉得冷库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就同意了租给他们。当时只是我爸通过电话和他们当事人联系的,并没有签定任何的文件。我们只是负责给
看了判决书,确切说没看出造成漏水原因的责任主体,不知法院是以什么为根据判决的,人家一审不服,上诉二审,肯定人家有冤屈,作为法院就应调和邻里之间这些事,不能激发矛盾,要不纳税人养你们有什么用,别以为是国家养你们,是没一个公民在养着你们。你们不公正执法,就不愧,激起邻里矛盾,别人就不会怀疑你们之间的猫腻
由于年龄不大没资本,我于09年注册了一家注册资金只有3万元的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由于某些纠纷如果我现在和其它公司打官司,败了。需要给对方赔偿。请问3万元的注册资金,是不是最多赔偿不超过3万元?
从整个案件判决,我没明白谁是造成漏水的责任主体,不知道法院到底是以什么为依据进行的判决,只怕被上诉人一千多元的大餐,就是判决的依据吧 此案一审之后,一审法官就被抓,真样的人本质这么差,怎么就当了法官,怎么能对别人公正?据我所知一审法官郭佑先审理的案子就多有不公之处,在法院、律师中影响极坏,这不能使人
09年7月份进的看守所 进去之前有糖尿病 到10年5月22号 死与医院,年龄46岁。 死因:糖尿病乳酸酸中毒。 事情经过:22号早上开始拉肚子,看守所医生给了2片氟哌酸,到中午不见效果,又出现恶心、呕吐、心慌等症状,以为是糖尿病血糖低喝了半瓶可乐,中午没吃饭(看守所规定糖尿病每天2次降糖药,按规定吃了2片降糖药)
我06年上了烟台大学,同时买了保险,就是学校的那种集体保险。学校统一收了四年的保险金120元,也就是每年交30元。我咨询了下,那种保险包含三个险种:平安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平安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这三种。 我2010年3月5号住的院,但我病历自述的是2008年有症状,但当时各种原因
我是一名在银行上班的工作人员。由于一月份工作上的一时疏忽,有个客户来我们银行开户,说开一卡一折的,是我办理的,当时办理时只是粗粗看了下,没及时分辨出来那个客户不是身份证上的本人,给他开户后,过了三天这位客户本人前来,说他被人骗了二万八千元,然后闹到现在,想让我私下赔钱了事,请问,我应该持什么态度来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