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租房期间在正常使用煤气灶的情况下,发生因煤气灶的煤气管道堵塞不出火,想着进行修理,但因螺丝锈死打不开盖不能维修,房东管我要250元钱,在这种情况下,我用进行赔付吗?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口头协议要保证屋内家电完好无损的话,还用租客管吗?而且前几天我已经退房了,已不存在租赁关系,他们收房时未作验收
我在租房期间,在正常使用煤气灶的情况下煤气灶堵塞了,外围不出火,想进行维修但因螺丝锈死打不开,不能修理,现在房东管我索要200元钱,这样合理吗? 当初租房前口头约定,要保证屋内设施完好,但未说是正常使用还是使用不当造成的。现在我已退房了,不存在租赁关系了,他们在收房时也未作验收,过后来电话找我,我还
租房的时候签了合同;租住期间爱护室内设施,如有损坏负责维修或更换。现租住期间玻璃自然破裂,算房东还是房客负责? 现房东一直以不在家外出为由,不来查看,他不承认是自然破裂的,出了事故谁负责? 我该怎么办?
2009年6月我家把房子租给了一户人家,现已过去5年,租房协议每年一签。最后一次是到期是2014年6月13日。现我家想把房屋收回自住,租房人以水管主管道破裂,造成他家古董书画与花瓶损坏,要求赔偿100万元,有没有道理?
租房期间电器自然老化坏了,合同写了室内家电由承租人负责维修费
租房期间电器自然老化坏了,合同写了室内家电由承租人负责维修费,非人为原因坏可由谁负责维修呢?
我在租房期间,房子突然停水,经物业和自来水公司查证是地下暗管破裂需要维修
我在租房期间,房子突然停水,经物业和自来水公司查证是地下暗管破裂需要维修,同时因为破裂漏水产生了几千元的水费,房东要求付清所有的水费后然后他再维修,目前对方没有任何措施
租房半年,期间洗衣机损坏,非人为。找房东,她让我们自己找人维修,并告诉她是不是因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后来我找人维修了,花费285,把收据给房东看,她一看觉得多,不肯承担了。 我回去翻了一下合同,里面有一项说“清洁、水电、室内设施维修等杂费,均由乙方承担”,不过房东置办的都是老电器,空调是2007年生产的
租客未交房租,在租房期间(10天左右)房顶自然塌陷,致部分物品损坏
租客未交房租,在租房期间(10天左右)房顶自然塌陷,致部分物品损坏,无人员伤亡,请问这件事恰当的解决方法是什么?_?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