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原先是一家事业单位会计,在2007-2011年间担任会计,2012年调动到新单位,2011年底在上级单位监督办理交接时,发现原单位在2002-2004年前所盖的家属楼仍有部分人没有交清房款,但是在财务账目上没有体现的,原因是该楼早已经结算,单位后期单位又将楼房以内部价格卖给内部人员(属于经济适用房),单位营房基建部门没有通知财务收取这些人钱,但把房产证给这帮人,我在2007年接任时候上任也没有告诉我这件事情,后来有些人办理调动时候我问了营房,营房才告诉我应该扣除调动人的住房补助来偿还房款,但之前调走的人的情况营房也没有告诉我,因为账面没有显示之前那些人没有欠款,所以我也没有在意,在2011年底交接时候上级检查营房资料查出了这个问题,但只是口头说于我无关,但我怕以后换了领导后会不会把我牵扯进去?我到底有没有责任,如有,承担多大责任,我上面还有财务科长和后勤处长及单位主官,要是我要没有责任的话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 2、目前该家属楼好多人都已调动到了新单位,但都属于公务员单位 ,营房那里有他们的购买合同,但该房证已经给个人,但这个是2002-2004年事情,该款还能要回来吗?
您好,张小姐是一家私人企业财务负责人,(老板安的)他们财务总共三个人,一个外面招聘的专业会计,负责做外部帐,一个是张小姐本人负责做内部帐,还有一个出纳,因为家族关系除了专业会计外,她们俩人都是老板亲戚,做财务时不懂财务,是后来2008年底才自学考了个会计证,之前在税务局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老板,后来改为张小姐.因别人举
您好,张小姐是一家私人企业财务负责人,(老板按的)他们财务总共三个人,一个外面招聘的专业会计,负责做外部帐,一个是张小姐本人负责做内部帐,一个出纳,因为家族关系除了专业会计外,她们俩人都是老板亲戚,做财务时不懂财务,是后来288年底才自学考了个会计证,之前在税务局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老板,后来改为张小姐.因别人举报,被
我离职时做了财务交接,而且公司经理当时许诺,只要我离开公司,交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都由他来承担,并在财务交接表上签了字。但后来他以现金账目不清楚,缺少原始票据为由,说我伪造账目,并让我承担责任。我想请教一下,鉴于我的情况,还需要我负什么责任吗?
公司保险柜前晚被盗35000现金,因疏忽公司放35000现金没和领导汇报,公司财务室即没保险门,也无防盗窗。老板现在要求财务人员赔偿全部被盗款,是否合理?
假如公司以假的资料向银行骗取银行贷款,其要求公司财务人员做假财务资料。财务人员有责任吗?公司哪些人员是有责任的? 那请问,分别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想咨询个问题,我是一个公司的财务人员,公司将一门面房出租个别人,他干了2个月后不干了 公司派我带2人去清点资产,并在交接单上签上盘点人某某等,之后他像公司讨要添置的物品款,未果 却把我们盘点人作为被告告上法院,他这样做合理么 ,我们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我在上家公司工作了5年,前两年有合同,但后三年一直没有签合同。后来因为公司转让股权所以让我离职,当时公司只有我一个专职,我于5月中离职,但因为财目的原因没有交接完,我对好帐再找原公司的人时,他们总说没时间怎么怎么样的。后来就一直搁置这件事,直到现在。请问,我现在已经离职,并有离职证明书,盖有公司公章。
我是10年进公司的,11年7月才签的合同,是在一家旅行社里做结算,因为这个工作比较复杂,结算时中间也会出现很多理不清的烂帐,现在交了辞职报告后(提前一个月交的),领导说要把帐交接清楚才能走,因为前期中间时间很长,现在帐也理不清,像这种情况要多久才能走 公司说,东西没有交接清不能走,后面有什么问题说后果谁来
您好 我公司财务前几天离职了,公司有个备用金的卡上有2W多块钱也被她取走了。那银行卡是用她的身份证办的,但是当时办的时候她自己写了证明卡的使用权属于公司,可是她现在把卡注销了,钱也取走了。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