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之前的公司是每个月25号发工资,后来我离职之后突然跟我说工资发放改到每个月的5号,并根据劳动法重新规定了公司规定,说是因为我离职的上个月由于迟到11次请假次数过多综合考虑不予以发放工资,并按照劳动法说是什么迟到3次按旷工一次处理,矿工一次按缺勤三次处理,我想问一下劳动法是否有这一条例?之前打过电话说是等考勤核算完然后再给我发放工资,但是这个制度是我离职之后才变更的,这个制度对我有效吗?另外我在那个公司工作了3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入职申请,如果请求仲裁的话,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我前段时间出工伤,准备去申请工伤认定,要到厂方收集资料,但厂方说他们帮我申请,叫我把资料给他们,厂方拖拖拉拉好久了,现在我想自己去申请,但是厂方不给我资料,还威胁我说在这样闹下去,出去就不要进厂了,进来就告非法入侵,我不知道怎么办,现在我手里没有一点证明我是厂里的员工的资料了,就有厂服还在,医院还有
合同未到期,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后,单位就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吗?我在职期间单位拿钱,我考
合同未到期,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后,单位就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吗?我在职期间单位拿钱,我考了两个证,辞职后单位以培养我这么长时间为由扣押我的证,有理由吗?我怎样能拿回那两个证?如果打官司拿回证会赢吗?前提是签订合同时未签订培训相关协议
用人单位试图证明不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我的问题,如何处理? 在单位干了快3个月,被无故辞退,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在仲裁庭审中,用人单位试图证明不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我的问题,事实上,用人单位根本就没有找我谈过话,现在出问题了,以各种理由推脱,提供了几份没经过我签字的文件,还说我没有提供简历上载明的培
用人单位试图证明不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我的问题,如何处理?在单位干了快3个月,被无故辞退,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在仲裁庭审中,用人单位试图证明不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我的问题,事实上,用人单位根本就没有找我谈过话,现在出问题了,以各种理由推脱,提供了几份没经过我签字的文件,还说我没有提供简历上载明的培训证书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可以代替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如果只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是否算违法?
受害人为农村户口,刚来沈阳打工不久,与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可以出具工作及收入证明,当地交警在结案时计算的赔偿误工费与保险公司的出入很大,保险公司按照农村户口的标准赔偿,误工58天一共只有900多,交警计算的是3000多,受害人正常收入为每月一千多元,保险公司这个赔偿合理吗?有依据吗?保险公司说是因为
合同到期,按正常流程离职的,而公司只给了一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合同到期,按正常流程离职的,而公司只给了一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别的什么就业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失业金申请表什么都没给,公司说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