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使用权房内有奶奶我父亲 三叔及其儿子儿媳和孙女共6个户口。三叔和他儿子 儿媳都动迁过的,父亲是回沪知青,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动迁。户主是奶奶。住在房子里的只有奶奶和我们一家5口(父母 我 老婆孩子)。现在这套使用权房子要按面积拆迁。请问:1 按面积拆迁受益人都有谁?2 父亲回沪知青,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动迁这次动迁有补偿吗?
我家现在的房子要动迁,承租人是大姐,我和其他五个姐姐还有爸妈也都有居住权(在房证上有名子),爸爸已过世。我想知道这房子动迁款如何分配?妈妈行动不变已有四年大家轮班照顾妈妈。
各位律师请帮助—— 关于第一个问题: 老公房的承租人是我对象的外公,早已过世,但是租赁证书上的名字没用改过。该套房屋内的居住户口实际上有我对象,她外婆,她舅舅三人。2008年随旧城改造,政府分别给予三人补偿:我对象现金24w;她外婆现金24w;她舅舅以低于市场50%以上的优惠回购一套当地动迁房(当年实付价格约60w
承租人是我亲戚。我和母亲,我孩子是同住人有户口。我家按照现行政策应该是托底 20平方,十来个人。如果是这样的话,安置的时候能不能算母亲多一点,我和孩子少一点。这样离婚的时候不用为分割动迁款烦恼了。 我和女方有协议,孩子份额一半归女方。现在尽可能用合法手段规避。 如果动迁公司明确公示每个人份额是不是
现在我家是老式公房没买下产权,户口里有5个人,我奶奶是户主, 我,我爸爸,我妈妈,还有我弟弟也就是我奶奶的外孙 当初 我弟弟出生的时候户口报的我家,后来因为读书关系没迁出去 说好以后不会分任何利益,但是现在长大了 也不迁回他们家,请问如果以后动迁 他能强制索要动迁总额的5分之一吗 谢谢 各位律师的回答 我想
您好,律师,情况如下:目前土地产权证的户主是我妻子的外公,他去世后,更正为外婆,目前居住人是老人和他第二个儿子及其妻子子女。咨询律师,这种情况老人其他子女是否享受土地产品动迁分配权利,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申诉? 房屋立基人上有其他子女的名字。当初申建房屋时子女户口也都在家,后来由于婚假户口转出。
我从小和爷爷户口在城隍庙,在05陆续迁入爷爷的小儿子小女儿和外甥女。 后爷爷死亡,现承租人还是爷爷,但是派出所规定以年长的为户主(即小儿子)。 我已婚,妻子户口都不同意迁入所以没有户口。迁入户口者都享受过动迁,我身后无房从没享受过。 问题1:动迁时是不是户主说的算?比如动迁的签名。 问题2:动迁是以谁为
我是上海的,和奶奶住在动迁分配的公租房里,此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目前户口本上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公租房承租人是我奶奶。现在奶奶去世了,请问: 1.如果我想变成公租房的承租人是否需要我奶奶子女的同意?还是只要我一个人拿户口本和死亡证明去办理变更手续就好? 2.我奶奶的子女是否有遗产继承的权利享有此房
房子是产权房(以前动迁过来的),里面有外婆(户主),大舅,小舅,妈妈,和我四个户口。小姨妈户口不在其中。现在小舅想拿大部分动迁款,同意安置外婆和大舅,那出部分房款给妈妈和小姨。想问一下1、我是不是有权利拿动迁款(以前动拆迁的时候有算我在内的)。2、外婆表明不想和小舅住,想和我妈和大舅住,这样的话找个比
继父家一套使用权房里面有继父和他女儿2个人的户口,今年母亲和继父结婚了,现在准备迁户口进这套房子,继父是户主,他同意的,但女儿说这套房子是继父和她2个人的份,我母亲没份的,所以她仍然要求这套房子的出租金一半的钱,并说如果继父不出租房子,自己住的话,要拦这套房子的一半给她,因为这一半是她的,因为听别人说
家里有套房子,是原来爸妈用公积金加现金买的,当时房产名字写的是爷爷的,后来爷爷奶奶都去世了,户口上面有爸妈我叔叔四个人,家里还有一个姑姑,户口不在这里 1如何才能把房产的名字改为爸妈的? 2还有就是如果不能更改,等房子拆迁之后,分配到的房子户主如何更改成爸妈的? 3动迁之后的房子子女如何分配? ps:现在没有证据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