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5年到2002年的养老保险可以按原来的缴费标准加利息收取吗
我在92年参加招工,企业在2000年解体,养老保险一直没得到落实,后来县上同意我们把养老关系建立起来,社保局局长也签了字,因为下岗后无收入,局长说可以等生活好转后补。我今天去说补,社保局同志告诉我的费用是按正常缴费的4倍还多,我想问一下是啥原因?缴费标准是可以随便变的吗?
因为公司没有发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拿回原来改制解除国有身份合同,是否还可以享有同等待遇
关于2009年4月至同公司留守人员享有的工资等待遇问题 1.按其改制政策,我公司就该在2003年了断国有身份。但事实,我同公司99名职工是在,2006年12月31日才断国有身份后,同被列入公司留守人员。 2.我从贵阳反回单位后,没有上班。是因为单位没有安排我的工作给我岗位,也没有通知解除我的劳动协议。 3.是因为公司没有发
我的公司现在还没有员工,可是劳动检查部门要求我们必须上保险,非则要罚款,这怎么感觉是霸王条款,法律政策上是否有有关的解释
我户口在农村,但一直在市区交了标准的养老保险。现在农村有了新政策,交的钱也不多,我还可以在农村多交一份吗?
我在惠州厂里上班,现在要辞职来深圳上班,请问,我在惠州办的工伤养老保险可不可以从惠州厂里转到深圳所上班处呢?
我是从事环卫的 以前因为上面利益的问题 就没有给我们上保险 后来才开始上的 想请问一下养老保险可以补回去吗 要补应该怎么补 有什么相关法律吗 请提供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