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企业改制倒闭,我是临时工没有安置名额, 也没住房。用同单位朋友安置名额自己出钱请人建 了一套商住两用房子。【当时投标,建房的钱都是 我自己出的,房子也是我自己请建筑商建造。我保 留了当时投标银行小票和建筑商建房合同。】因为 当时是单位集体拿去办证,将两证办成了朋友的名 字。 我和朋友不存在任何买卖关系,我只是借用了 他的安置名额,以竞投标方式自己出钱买了地,然 后自己请人建的房。这房到现在还是我唯一的住房 。现在我想把名字改成自己的,不知道有些什么方 法,原则是方便长久,花钱不多。
父亲过世留下一所房子,母亲跟一个哥哥两个姐妹,妹妹刚结婚,哥哥提出两个妹妹都已完婚之后独立承担母亲的赡养,要求两个妹妹和自身都放弃遗产归母亲一人所有,姐妹两个同意了并分别作了放弃财产的公正,一段时间之后得知哥哥并没有跟他们一样做放弃财产的公正,反倒劝说并安排母亲作了放弃财产的公正,之后又已经提交了房
我和现在的老婆2009年6月份结婚,当年底购得商品房一套,57平。她一直有赌博习惯,无职业,到现在天天在外打麻将,也不回家,我想和她离婚,无小孩。当时购房时,我出了18万元,他们家给了3万元,由我公积金贷款20W万元,每月由我偿还,目前已装修入住,装修时他们家给了6万元的装修费,还未办理房产证。请问离婚的话,房子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家最近可能要拆迁像我们家这种情况到底如何补偿才算合理?
我们家是私房 20年前在江岸区买了块地做的,并且办理了土地证。我们的户口和土地证上也是一致的,现在城中村改造要拆迁,前几天去拆迁办事处咨询了一下,他们居然说有证和没证没什么区别。。。晕至于补偿就是按户头来、大概有300平方还建房的指标给我们,我们家不走300平方,多余的面积自己拿钱去买···请问这种补偿合理
婚后购买房产,男方未出一分钱首付并且也未支付过一分钱的贷款,现在房子贷款已还清,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共同
另外婚后购买房产男方只出了一万元首付,一共13万元首付,并且是以女方公积金抵押并由女方独自偿还贷款的,并且夫妻一直两地分居,男方根本没有支付给女方任何生活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分割,并且男方曾赌博输掉了很多钱。
老婆在与同事争执过程中,因对方骂人一时激愤将其推倒,至其左手小指根部位掌骨骨折,现手术后两个多月了,但还未拆内固定,所以一直没提到赔偿事宜,昨天对方突然提出要赔偿10万元,单位领导知道后主动出面调解,因对方要10万元,老婆则认为最多几千元,所以调解未果,期间老婆提出等取内固定后,作伤残鉴定再按法律所规定
我爷爷名下有处房产(村里的老房子) 爷爷有两个儿子:我爸爸和我二叔 爷爷二十年前就去世了 奶奶是我二叔二婶养老送终的 我爸爸在外地干活 只是按月邮钱给家里 爷爷的房产证在1983年的时候改成了二叔的名字 我爸爸在外地不知道 我爸爸十年前去世 二叔八年前也去世了 现在就二婶还在 村里房子要拆迁 房子加院子近四百平呢
婚后买了一套商铺,写的夫妻双方二人的名字(注:但时想写女方一人名字的,但为了不伤害夫妻感情,所以最后合同上写了夫妻二人的名字),但钱是女方的母亲银行卡上的钱转账给开发商的,现在想请问一下如果将来离婚,女方怎样做才能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权益?今年初无意中发现男方有外遇,男方也承认了,还写了一份保证书给女方
我的一个朋友因被人骗到传销组织,加入传销组织投入3万多,后来传销组织头头携款潜逃,我朋友气愤不过和另外一个也是传销被骗者二人合伙又去绑架另外一个传销头目,并从传销者身上搜走4000元,逼迫对方打了40万欠条,请问这种情况该怎样认定?
债务人有一套100万的房子, 50万(房产管理部门登记记录,无转款记录)贱卖给自己儿子, 然后儿子又100万卖给第三人(有转款记录可查), 儿子从借钱的时候就一直知道,完全知道父亲借款过程和赖账过程,第三人可能不知道。 现在判决已经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发现的问题,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向债务人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