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甲夫妻欲卖房屋,甲妻与乙协商,以10万元谈成,欲办理过户手续,不料产权证放在甲夫单位,而甲夫出差两个月后才能回来。于是,甲妻让乙先交10万元,并将房屋钥匙交给乙,约定甲夫回来后即办过户手续。乙同意,并对房屋进行装修。两个月后,甲夫回来,得知房屋卖10万,认为亏了,不同意办过户手续,却将房屋又卖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
您好,请问公立高校在有政府批文情况下可以将银行贷款转让给房地产公司么
您好,我们是的一所省属公办院校,因为近年来的新区建设,学校有一亿元左右的贷款,现学校老校区在土地置换或整体出让,已经有省教育厅、国土厅的正式批文,现有一家房地产公司提出合作意向,该公司愿将学校负担的1亿银行贷款背负,然后老校区土地补偿给房地产公司请问这样做合法么?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但公司名下还有一间房屋拟出售。按照《公司法》正规操作步骤;必先成立清算组,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税款、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然后注销公司。房屋分配给股东后,再以股东名义卖出房屋。这一被许多资深律师、高级法官视为金科玉律的法律规定,实践中遭遇如下困惑; 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