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订的合同是这样说明的:如果承包商认为由于工作范围的增减或工作计划的重新订制等将造成费用的增减,承包商应将发生的原因和根据合同中的单价作出的报价书一同书面呈交业主,业主将审核对费用和进度的影响。
对于我们施工方,这个变更的单价里包含税金和间接费及其他税金吗?
可当时没有具体到这方面,业主现在提出来了,他们要求减去这部分费用,只剩下单价核算,对于我们施工方是没利的,单价根这些税金是否可以看作为一个整体?
你好:我在一家上海的外企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我从07年加入这个公司当时是一名店长,后升职做到销售经理,工作区域一直在山东青岛,偶时全国出差。因青岛我司并没有设办事处,我是以家为办公地点。我在12年9月份新签属了一份劳动合同,上面的工作地点改为中国,同时注明:甲方根据经营和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关于房子没办房产证,签的简单合同和收据,准备出售变更名字,开发商说要每平方80元的手续费,另好像开发商说他的有关手续不全,不好办,我该怎么办?
以现在生活标准孩子的抚养费能变更吗?以前是400,现在能到1000吗?托儿费就1000多呢,对方什么都不愿意给,老躲着逃避,可不可以起诉后能执行。他当兵回来后没有正式工作,但我听说他打工赚得比上班还多,又有孩子就不管这个了,可以吗?他可以不尽父亲的责任吗?
当时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中写明了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但现在单位自作主张,以发“工作联系单”为由,将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变更,薪资福利也会随之相应改变,请问是否合法?另,如年底办理离职,劳动者正常享有的年终奖金是否可以发与劳动者?如不发放,是否合法?谢谢!
我所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分主营跟兼营,主营为工业生产资料(不含轿车和危险化学品),百货,日用杂货,五金、交电、化工;汽车零配件,电力技术的咨询;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涉及许可项目应持有效批准文件经营),兼营为:仓储、运输机械修理。现在我们公司有几部车辆要出租给另一家公司,请问是否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如果需要,
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多,一直与婆婆同住,房子为公产房在婆婆名下。我婆婆有子女6人(5女1男),我老公和我婆婆都是单独的户口,户口地址都是这个房子的地址(其他子女的户口已迁出,地址均为别处)。我婆婆想在去世前把房子的承租权变更到我老公名下,请问需要老人的其他子女签字同意吗?法律上还需要哪些手续?
在同一个城市,公司有两家店铺,公司单方面要求我去另一家店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但合同上有写必须同意公司的岗位调配,我应该怎么办?如果公司因为这个跟我解除劳动关系,会不会有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