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与女方协议离婚,有一个女儿四岁归女方抚养,男方出生活费等,现在女儿一直在男方家,女方以在外打工为由不接走女儿,并威胁说如果法院起诉她,她就故意失踪。请问律师,如果我去法院起诉她,能否强制履行原来的离婚协议,如果她故意失踪。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证也拿到了。就是女方不按原来的离婚协议抚养女儿。并以失踪为威胁。说拿她没有办法。
我于今年五月份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书中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房屋归我和我女儿所有,债务由我偿还。因为当时无法偿还贷款,房产证上一直是我前妻的名字。现在我再婚了,经过与前妻协商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两万元,前妻同意把房子过户给我,为此我们还签定了一份离婚补充协议,但未做公证。事后到房管所过户时他们却以离婚
我们是协议离婚的,孩子由男方抚养,我一次性付的孩子的抚养费。现在男方即将结婚,现反悔,说钱不够,(男方是公务员,新找的据他说工资比他高)而我在私企工作,条件和原来一样没什么变化。
离婚协议一方承诺给另一方十万块。自离婚后一直不给,问另一方有权重新分割财产吗,不要10万了。要求重新分割房产。谢谢
法院离婚协议如何执行 该协议是被骗的。男方被女方骗到法院去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达成:1、住房归男方,且男方14日内付女方5万元住房补偿款协议;2、一个小孩由女方扶养,男方每月给生活费400元。现第一项协议已办过户手续,但男方无力在短期内支付女方补偿款。第二项协议男方认为生活费过高,因为男方与死亡的前妻还有一
老公因我不能及时为他生孩子为由提出离婚,答应赔偿给我20万元,但他现在没钱,答应分五年付清,并写在协议里面,并去公证去公证,如果老公以后反悔,不执行怎么办?
您好,我通过民政部门已协议离婚,男方已再婚并生一子,现在男方不能履行协议,房产一直拖着不肯过户给女儿,今年半年的生活费男方也没能按时给女儿。(经双方协商决定协议离婚,特订协议如下: 一、子女抚养:婚生女归双方抚养,其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男、女双方每年各出生活费1.5万元整。 二、住房分配:现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