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农村宅基地上土木结构的房屋,1998年所建,在今年邻居建房时将其地基垫高1米多,致使我家房屋的后墙埋在其地基中,半年过去,邻居在排水时故意人为修造30度斜坡,致使所排水全部流到我家后墙,使房屋损坏严重,墙基下陷,墙面开裂,上诉至法院,法院进行评估,由于墙基是70年代末所建,而房屋是1998翻新,但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却笼统的按照70年代末进行置新折旧,以致价格很低。请问律师农村宅基地上土木结构的房屋使用年限和折旧年限是怎么计算的,我家的房屋据此折旧合理吗,我在法庭上应该如何论辩?万分着急,经盘大幅指点,不胜感激!
我家建房6层,现在主体已完工。可能因地基沉降导致邻居80年代盖的一层平房房屋多处开裂。邻居要求赔偿10万,但根据我们这里的物价最多2到3万,经过社区领导调解邻居仍不干。强行要我家停工不让粉刷,现在我家已经停工多日。
本组院内住有十几房人家,院内原有一座旧土砖瓦屋,因年长日久,倾斜而倒塌已两年多了成自然状态,一直无人清理,道理堵塞。行人都得绕道行走,而且倒下来的破砖烂瓦影响到隔壁邻居,进去家门极为不便。每逢下雨泥水横溢,渗透到邻居房内。旧房房主,原属本组农业户口,一九七九年国落实政策全家己转为非农业户口(户籍己不
丧偶后,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后与外地女子再婚,婚后夫妻拆旧房建新房,房屋所有权为二人所有,现离婚同时又遇分配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房屋所有权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宅基地使用权也依据“地随房走”被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分开算,宅基地使用价值归一
农村宅基地房:爷爷奶奶去世,房屋是以前爷爷留下的宅基地盖的,请问女儿有继承权吗?
1985年爷爷奶奶在世时 ,父亲见房屋是危房,就与爷爷奶奶商量,由父亲出钱在原地基上重新修建了房屋,并分了两间房给爷爷奶奶居住,父亲并依法取得了农村房屋使用证,后来爷爷奶奶相继去世,现在房子拆迁,请问,父亲的几个妹妹能否继承房屋
我家房屋于1977年被大火烧掉(大片民房被烧,政府部门有记录),后来在村里的统一安排下,另选地址修建房屋,而原来老宅基地至今一直空着,政府部门没有征用,后来听说,我们家搬走后(离原来老宅基地约有1.5公里),村里面私自把宅基地分给其他村民家作耕土用地,并没有征得我们家同意,也没有报政府部门,分宅基地无书面材
我的父亲在1989年与同村邻居签订了房屋及宅基地买卖协议书,当时没有过户,现在对方不想办理过户手续,我能否依据此协议书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呢?因为我的父亲已经过世,现在宅基地一直由我们两个儿子居住,并且已经翻盖了新房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问题急需解决,麻烦贵律师事务所给予法律援助,谢谢!需援助的概述如下: 无子女的老人(男女)都已过世,两老人不是农村“五保户”。两老人生前有两间房屋,男老人于1990年过世,女老人年事已高无钱无能力料理后事,当时男老人堂弟征求其侄子们(老人共有4个侄子,大侄子已故)意见,是否能共同负责其
房屋开后门被邻居告侵权 理由为侵犯了他家权利 我家没有后门道路的使用权 要求我家封堵后门 后门已开二十多年 最近翻新房屋改了下后门位置 但并不与邻居对门 门向屋内开 并不占用后门街道空间 而且当时后门街道修建我家也有参与 出钱出人工 为的就是出行方便 请问他这个理由站的住脚么 谢谢 邻居起诉的第二条理由是我家建
农村房屋宅基地侵权买卖的权利人向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的一位副院长咨询此问题如何解决,该副院长解释“应该维护交易稳定,诉合同无效是不诚信行为”,哈哈律师失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