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三人以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请问邮政工作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吗,玩忽职守罪的主体不是国家机关单位吗。请问主管人员需负责任吗。
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但是可能是条例的漏洞,导致犯罪人员钻了漏子,请问这样也负法律责任吗,不是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就更不应该被以玩忽职守罪立案的吧,不解?
我叫彭苏华,于1991年创办隆回县特种水产养殖场,主要进行甲鱼、乌龟的自然生态养殖。现隆回县科技局强行要我停办特种养殖厂,既没给我任何经济补偿,也没有补偿建场土地,给了我及我的家人很大打击,这等于砸了我的饭碗,要了我的生命。 理由:我于1991年3月向隆回县相关部门申请创办隆回县特种水产养殖场,引起了隆回
我哥哥在外打工,于2010年3月31日,老乡和别人发生打架事件,应老乡的电话邀请,匆匆赶到打架现场,与其对方产生打架,当时对方还持有凶器,我哥被其持刀人刺伤,伤势不严重,在医院缝2针。之后被警察抓获,我想请问下,对于这样的事情,法院应该如何判决?谢谢各位老师!
为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中第七条内容有两个不同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中第七条"....只返还本金"是何时修改为"....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
关于湖南新化金凤乡政法书记刘奇斌殴打自卫反击战退伍老兵的咨询。
金凤乡政法书记殴打自卫反击战的退伍老应受到什么制裁 我们是自卫反击战的退役老兵,住在湖南省新化县。我们集体联名向社会各界人士反映湖南省新化县金凤乡政法书记刘奇斌纠集20余名乡干部暴打新化县金凤乡大湾村一组的自卫还击战退伍老兵刘甲元的真实情况,恳请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 2010年3月23日下午15.40分左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15年前,村里的一个家伙组织很多村里的老太太去杭州烧香,我阿婆也在其中。但其他人都回来了,我阿婆却没有回来,问那家伙,他也说不出来。 15年了,家里人想找那家伙算账,请问,通过法律途径应怎么办?法院能受理吗??谢谢!!!
陈律师您好:本人于今年2月8日向兰州七里河区,敦煌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于4月19日开庭审理,现在判决书还没下达,在开庭之前我一直在我父母家居住,我父母现在想收回在我结婚时以我父亲姓名购买的一套住房,但房子我的妻子在居住,请陈律师帮忙解答,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我父母的房产现在
和之前的单位因为劳动纠纷,然后我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现已下来,判单位赔付我5000不到,其实远不止这些,但是现在觉得也挺麻烦的,也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件事,所以想就这样结束也就行了,我默认了结果,但是单位不服起诉到法院,现已收到法院的一些资料,上庭时间已定,现下面就是等待上庭。我想咨询请教一下大
我2007年第一次在我们镇法院申请离婚,因女方家里找了人,想要很多钱,我没有,没判离.2008年第二次在我们县法院又申请离婚,女方又找了人,没判离,在2009年11月我又第三次在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说为了提升结案率,没受理,今年3月才受理,到现在都没有告诉我具体的开庭日期,请问市中院有什么规定这么久不开庭,不排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