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个月租赁了一门面,开的美发店,是在以前的承租人手上转租过来的,当时签了合同到2013年9月,2年的合同,前几天来跟我说房东要拍卖该门面,他的合同也到期了,叫我2月份搬走,我晕死,我投资了几万块还办了些会员卡,叫我走就走啊?合同上有条说不可抗因素互不担责,求教像我这样的属于不可抗因素吗?我该怎么办?
我是租用方.我与出租方签定了2年半的租赁合同.由于合同本身是由出租方起草,当中只有租用方的的违约约定,没有出租方的违约约定.现出租方想单方终止合同.请问:租用方可以得到赔偿吗?如果可以,那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门面于2011年开始出租,租赁人和我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合同上有明文租期年限,现在租赁人只做了一年,要求退租,合同上没有注明违约金事项,我现在能否找其索要违约金?
我和门面房房东协商好租赁他的门面一间,房租每月3500元,租赁期三年。付了7000元租房押金,房东便将钥匙交给我,并且说好改完水电后正式签订租赁合同。我装修门面进过设备后房东突然反悔,说门面的门头不能给我使用,并且租期只能签一年,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我们与2011年3月与四名大学学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为一年。我丈夫念他们是学生,准许他们付一押一。2012年1月,发现他们未付11年12月房租,与他们联系,才得知他们不打算支付剩下两个月房租,因为1,2月是寒假,他们称用押金抵押12月房租。我们也是念他们是学生,并未要求他们付违约金,只要求他们把水电费结清。根据
本人于2012年1月10号和**乡侯照村民签订一份厂房租赁协议,协议规定2012年3月1日交厂房,我在1月18日左右付50000元定金。在3月1日时,该村民根本无法交厂房给我,只是反复的讲是由于天气的原因,所以没能及时交房,并且推迟10天一定可以,我当时考虑到以后都是合作的伙伴,就没有提出退房和违约赔偿的要求,但一直到现在,
律师您好:我想租一个店铺做小吃,但是房东说做小吃的租金就是4000元,其他是3250元。如果在签合同的时候不让他知道我们做小吃,等一两个月以后再跟房东说。这样的话,算不算违约啊?会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非常急!!谢谢
2002年我家租赁的国有土地50年,原有建筑有房产证,后又陆续建的鸡舍 猪舍,没有相关批件。建设鸡场合作社总共投资200多万。 今年由于开发商盖楼想占用我家的鸡场。由镇上出面谈判,因为价格给的远远不合理,我家一直没同意。现在招到起诉。请问我可以拿出什么法律条文进行反驳?以下是租赁协议书和起诉书大致内容
我们统租了长沙一个安置房小区的第一层门面,打算用来做市场。跟安置房分配的房东签订了授权委托书及租赁合同,如今,极少个别的房东打算收回门面自己做,请问我们从法律角度上有怎样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