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5日我和老公在淘宝上的一家网店租了一台水下相机,当时租用给我们的那台相机是客户在我们到达店铺时才返还给店主的,因而我们也没时间同时也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来检查相机,店家也没有做他们所谓的“防水测试”,店家也只开具了一张相机和其他设备的押金条,我和我老公出国旅游,相机却不知是何原因在10月22日出现故障,但我们是完全按照相机操作手册操作,我们怀疑相机是否出租前就有故障。相机发生故障后当天我们因在国外只能在网上第一时间联系店主,并按照店主所说采取相应措施,店家当时在网上声称在此台相机前3次内均未发生故障,10月24日我们回国后第一时间联系店主并将相机归还,再三申明请店家及时送检并且维修。但店家说成都没有维修点,必须送香港检修。结果一拖就是1个多月,期间我们三番四次联系店家询问结果,直到12月初我们才收到店家转发的检查报告,并称相机损坏无法维修。而港方的检修报告上仅仅只是说了相机因为进水损坏,并且相机通过了防水测试。但我们在使用相机上均按照手册的操作,怀疑是之前相机本身是否就已经发生过进水之类的状况,已存在隐患(或者质量问题)。
再三交涉下,店家最终结论是相机在我们租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求我们全额赔偿。但我们怀疑此台相机在出租给我们之前可能就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店家无法出具相机出租时确无任何问题的证明,则大家共同承担责任,店家却以我们租用的不是全新相机就要做相机存在隐患的心理准备为由拒绝协商。
我们想请问这种情况,我们非常怀疑租到了本身就有质量问题的相机,而店家无法出具证明相机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店家只能反复说之前客户使用都没有说有问题),我们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向店家讨还部分押金吗?
店家现在的态度就是不想再和我们协商了,给我们两条路,要么押金全给她们,要么我们买台新相机给她们
我把房子租给2个外地人,租期1年,与其中一个签的合同,他们是朋友。期间收房费和让交暖气费都很爽快。合同快到期,按约定提前半个月电话问于我签合同的续租不,说续租,但现在因老家有事回老家了。合同已到期,再问,说人还在老家,让打电话直接联系他们的另一个,与之联系,说人在出差。过几天再联系,说不想租了,他们的
我在小区的商场租了1个小摊位,租的时候商场还没装修好,他们跟我说会在1月1好正式开业的,所以房租也是在1月1号开始算的,可是1月1号的时候他们商场却在门口写着试营业,而且没签合同的时候他们说里面全部招满了,我才租的,可是试营业那天缺空了3分之二那么多。因为生意实在不好,我就把店面丢那没有经营了,现在他们打电
我今年四月份租了一个门面,当时租给我们房子的人没说他是房东,当我们装修完准备开业办营业执照时,他才说不是房东,而且至今我没见到房东,租房合同上签的不是房东的名字,为了办营业执照他有伪造了房东签的名,我现在不想租了要求退还剩下的房租,他不肯,我可以起诉吗?他的出租行为是不是违法呀?
我是出租车司机,今年把我的出租车转让给了王某,但我的出租车车顶是租的,所以必须每月付款。因为我在租车顶时曾经抵押过5000押金,所以在合同到期的两个月前,王某便没有继续交钱,准备用那5000抵押金抵最后两个月的租金。现在,出租车车顶的主人起诉了我,我该怎么办?
法庭是更看重合同约定还是更看重实际收益人。因为谁加油谁领油补嘛。 您好,律师!我租别人的出租车跑出租。合同约定油补给车主,租期从2010年11月1日到2013年4月30日。但后来知道政府给油补的原则是谁加油谁领油补。我运营,当然是我加油,理应获得油补,但因为合同约定,请问我想告车主返还油补行吗?我能要回本该享受的
承租人租赁国有农场自有土地,并修建厂房,征得农场同意后,向外转租厂房,次承租人租赁承租人房屋,但一直没有办理营业执照,被查处。现次承租人起诉承租人赔偿损失,求问出租人有帮次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的业务吗? 农场作为案外人,和本次诉讼有何牵扯,如何准备?
2011年12月31日 本人将一商场美食档口出租 租赁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 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前租户一直以使用煤气主 2012年8月1日由于商场燃气设备验收不合格 商场将全部美食档口改用电禁止用煤气 租档口的人因不能继续使用煤气 说停气导致他不能正常营业 将我告上法庭 要求我返还租金 并且赔偿19875.8万元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