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因房东的管理员工私自在没有人在的情况进房抄水表失窃,房东需要负责吗?
当发现时门没有锁上,进房发现放在桌面上的五百元现金不见了,就到管理处了解有没有进过房间,管理人说下午三点左右进去抄水表了,因为我是晚上十一点左右才回出租房!其间下午3点到晚上11点门没有锁上。现金就不见了 怀疑对象管理人! 就私下协调,管理员答应赔偿,说要过几天才有钱,几天后再问还是说没有 一拖再拖已经一个多月!找房东就说不关她的事 要我找管理人!管理人反口不给赔偿!民警说叫我只能上诉法院!为了几百元而去上诉!真是小事变大事。不想搞太麻烦
当时租房子的时候,房东和我一人一把钥匙。他也没跟我说房子以前是否租给别人。现在房子失窃,房门是被钥匙从外面打开来的,我让房东负责,他才说以前租给别人过,怪我没有换锁。 我该怎么办?这个换锁是不是应该房东换呢?我租他房子,他交房时,是不是应该保证房屋安全呢?
我经营了一家洗车行,在一天下班后,员工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驾驶店内存车,酒驾撞人逃逸。我想咨询一下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有关系的话我要付什么样的责任? 车是客户所存而且车还没有入库
我于9月9日下午在某店铺购物时,见到店铺老板家有一只小狗,当时狗是拴着链子的,狗被店主家的女儿抱着,我伸手摸了下那只小狗,后来缩回了手。后来在回头与朋友交谈的过程中,他家的狗向前俯冲,狗的牙齿刮到了我的手。但是老板事前并没有出示警告说这个狗咬人。这种情况下对方需要负责任吗?
我在今年下半年租了一间房子,押一付三,房租付到今年年底12月31号的,之前提前说好了如果下个季度不再租房应当提前一个月告知,即:乙方如果不在12月31号之后续租,应该在11月1号提前告知甲方。我觉得这点可以接受于是就签订了合同。但是签订合同后我发现上面有一点,即我在告知甲方不再续租后还要继续把房子妥善转租,是
在出租屋被盗,房东需要负责任吗,其它人有责任吗? 我租房已有一年多,租住楼层在4楼,但与房东没有 签定租凭合同,每个月固定时间房东来收租,然后房 东开一张收据给我。 在2012-11-5号,早上9:00上班去了,晚上下班回到家, 发现屋内被盗,丢失笔记本电脑两点,专业单反相机1台, 总价值共16000多。经现场查看,
2010年7月15号 员工随老板在江苏常州跑车配货时 未经老板同意,私自外出到江苏响水游玩,溺水死亡,请问老板需要承担工伤赔偿吗?
情况1: 出纳兼会计推荐了2个客户到公司办理了代客理财,做黄金现货交易,当时协议上公司未盖公章,只有总经理的签字(不是法人,但是是股东之一),现在2个客户账户出现巨额公司,公司董事会不愿承担责任,叫客户自己去找前总经理。 情况2: 工行U盾经办人和领用人 是出纳兼会计和人事专员签字领用的,但是U盾1 经办是出纳兼会计
员工在试用期间不小心摔倒骨折企业需要负责哪些,术后需要哪些赔偿
员工在试用期间不小心摔倒骨折,未办理工伤企业已全额支付手术费了,术后还需要做什么?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他人用我的身份证和信用报告办理透支卡贷款!本人需要负责吗?
前段时间有个朋友介绍了一个可以办理透支卡的人 给我 说明可以办卡! 等我把信用报告和身份证给了他。一个星期后他说不好办理了 才把身份证还给我。但是信用报告没给我!我怕他那一个星期已经办理了什么卡。所以不放心 那位高人能分析一下啊!如果他 办理了卡 这个需要我付责任吗?
如果有人盗用本人身份信息去办理透支卡和贷款时?没有本人签字!本人需要负责吗?
如果身份资料泄露!被他人恶意办理透支卡或贷款时。银行部门在审理时。他人冒签 不是本人过去签字的情况下审核过关?最后冒签人不还那些钱。银行在找到我。本人需要还钱付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