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一案子上诉至周口市中院,至今判决书至今才送达,有以下疑点请指点迷津
2005年在商水信用社有一笔5万元贷款,有两朋友替我担保,每年都能按时还本付息,那几年生意不错,信用社也对我比较相信,后来办续贷款手续时,由我爱人代替这两个朋友签了字。后来生意不好,无力偿还这笔贷款,信用社把我们三个告上了法庭,一审判决我们败诉。我上诉至周口市中院,请求不要追究这两个担保人的法律责任。事隔三年,商水法院才把周口中院的判决书用快递邮来。为此,我询问当时的秦庭长,他说没有查到你们三个的名字,后来又说其它人比如书记员也可以办理此事。秦厅长还说不应该下判决书,应该下裁定书才对。为些我有以下疑问:1、为何时隔三年才将判决书送达?这中间法院有无过错?2、周口中院应该下判决书还是下裁定书?3、书有下判决书还裁定书权力吗?下达判决书或裁定书要履行哪些手续?谢谢!
书记员有下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权力吗?
法院判决被告欠我40000元(包括上诉费4仟元)有法院判决书为明,至今一元没拿到,想问一下会过期么,
我在1999年做胡柚生意,(不知对方原来是一伙社会上的混混),十多万斤柚运去结果一元钱没给我,在万分无奈之下起诉于法院。于2000年2月份法院判决被告欠我40000元(包括上拆费4000元),而至今已十年了,包括4000元上诉费也一元没拿来。
开庭后6个月了.还没有下判决书 罚款已经交了 是盗窃案 为什么迟迟不下判决书 请问判决书有没有期限啊.我现在想出去打工.请你们帮我指点一下.谢谢
我的房屋北墙在两家山墙中间,并且我家北墙上有一扇窗户(两家山墙上并无门窗),此块空地面积为5-6平方米,请问法律上对此地域的归属有何界定?
您好! 本人于2009年11月26号向某房开商租赁商铺一间,经营期为4年。经营项目为餐饮。由于身体方面的原因,于2010年6月23日将此店承包给了第三方。当时鉴定的是整体承包合同,约定乙方第一期向我缴纳58000.00元,至2010年12月23日,缴纳尾款40000.00.期间由我向房开商缴纳6个月的租金,后期租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交通肇事案,我方主责,对方有全险,8月20日开庭,我方和对方达成协议将赔款控制在保险范围内,然后签协议,然后告知法庭,当时庭长说近期就把判决书出来寄出,可至今未有音信,我知道的流程是拿到判决书后有15日的上诉期,不上诉即可在10日内拿到交强险的赔款。问题1,多久才能拿到判决书问题2,这个收判决书的时间以什么
一审判决宣判后当事人提起上诉被维持,权利人申请法院执行。法院经审查,确定了应执行款额(包括了迟延履行金),并通知被 执行人按期履行。但权利人认为没有支持其一审判决送达后至法律文书生效期间的迟延履行金,要求法院对此予以追加。请问能否支持?
大概内容是:上诉人谢XX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0)云法民一初字第328号民事判决书的一审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撤销
我有一个朋友他老公失踪多时.现在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也判决准其离婚..可是现在的问题是判决书无法送达他本人.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