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小房奴,去年“五一”我在宾阳县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买了一套房,当时售楼部的楼盘模型图展示我现在买的那套房子很理想就下决心买了下来,现在整栋楼接近竣工,可我发现在我主卧室的窗口凭空竖起来一垛墙,这在模型图是没有的,我马上向售楼部的经理说明了这一情况,他说向领导汇报之后他们外出旅游一个星期,他回来后我再次追问此事,他说经领导开会同意拆除那垛墙,但随后我发现那垛尚未完工的墙不但没有拆除反而继续施工。我又向售楼部经理反映了此事,他说施工是施工的事,领导答应的事会解决给你的,还叫我不要串通同类户型的业主,叫我耐心等待20天,这样又过去了10多天,我心里焦急又向他询问,这次他的回答使我大吃一惊,他说经领导们讨论又不同意拆除了,这就是答复。天啊,这不是设套給我们钻吗?我知道麻烦事来了,为了小孩,我们借钱拼死买来的房子竟然是这样!尊敬的律师,我想向您请教: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005年4月,我买了一间房子,交了全部的房款,开发商交付了房子,但一直没有领证(但是,我登记备案了) (2)2006年,开发商又将房子卖给了另一人(他到现在既没有领到证,也没有拿到房子) (3)2007年4月,开发商因为拖欠建筑商的工程款引起经济纠纷,该房子被中级法院查封 (4)2007年8月,另一人因为拿不到房子,向县法院
我和朋友合伙经营一家企业,如今企业准备解散,朋友把自己拥有的一处网点抵给我作为分成,但此房只有契证和发票,而且是朋友的名字,没有产权证和土地证,此房开发商还办不了产权证,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如何办理产权转移?办理时需要缴纳什么税金吗?
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租房时,房东说这个房子是自己的。但是总是推脱提供不出房产证。中介也说他是二手房东租来的房子,但是他说自己已经付了定金。当他把三室2厅的房子已经分别租给我们三户的时候,还随便拿钥匙进出。还有不经过对方允许,在租客不在的情况下,进入租客房间。在我们一再追问房产证后,昨天
我们是08年8月左右收楼的,09年7月23日电话到物业问什么时候能拿到房产证,工作人员回复,最快也要年底了,我们是2期的房子,有些一期06年买的房子都还没拿到房产证的!我反问不是360个工作日吗,回答说哪有那么准的!真是无语了,有很多地方是用的到房产证的,这样拖延是对买房人的不利的!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县09年8月29日有一房开对商品房进行开盘仪式,并宣传为当日来购房者在房价总金额上让利一万元的优惠,本人于当日按时到达,并交了30%的首付款,但房开销售员说当日不能签定合同,叫我改日来签定,两天后我去,房开销售又称合同还没做好,再叫我改日来,如此反复20天过后,我与一同事去签定合同,我同事与房开老板相熟并
在南汇乡下有一幢三上三下的老房子,一共是119平方。是1988年以我、哥哥,爸 爸,妈妈(去逝),祖奶奶(去逝)五个人的名义造的。现户主是我爸爸。哥哥成家在家(2002年买了商品房,是我爸爸出钱以哥哥的名义买的),我入赘在女方家,按乡下的说法,我是上门女婿(2002年结婚以后户口迁到了女方),我想问一下,从法律的
我在今年5月底在长沙市房产局发现有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跟我的是一模一样,此人有355平方米的房产,我当时以为是公安部门可能出了问题以为是出了重号,我第2天上午到了芙蓉区公安局查询后确认我的身份证没有重号,于是我断定长沙市房产局有问题,我到房产局要求查询此人的房产档案,可是房产局的工作人员却推委,回避不
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市场价购买一女士名下房产一套,事后得知房屋为婚后财产,其夫妻双方正在离婚诉讼期间,女方不愿意平分房款,如果男方起诉交易无效,本人如何维权。
我购买了一套住宅,房子没有房产证,不是小产权房,属于国有土地,给了对方定金3万。约定甲方违约返还乙方定金,并支付相当于定金两倍的违约金。乙方违约放弃收回定金。现在甲方违约,不想卖房了,请问如何维权?谢谢 我是乙方与甲方签定一份房屋购买合同当时交了定金3万元.双方约定5月10日前甲方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同时
我2010年3月28日定了一商品房总价款是16万,付了订金1万,当时说是可以办2成的贷款,后来因为政策原因,4月16日调整为3成,4月21日签了购房合同又付了1万多。银行贷款也没有下来,房产证也未办;我找开发商协调更改户名,转我同学,他说合同在房管局已备电子档了,改不了; 合同上没有明确违约金的问题,那现在他说要付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