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6年受聘于贾某的油泵厂任厂长,97年98年窦某的两辆旧车做价10万元给该厂,窦某去世后将借条转给张某。后陆续向张某借20万元,用于厂里的经营和发工资。我和会计经手。经营状况不佳,每年以利计本打借条,有厂子加盖公章。04年法人代表贾某去世,厂子倒闭,会计离去,账本丢失,由我负责厂子经营。外欠账要不回来,无能力还张某本金和利息。截止到2005年本和利达到70多万元,月息1分5,借条由我个人签名。2008年更换借条120万元,当年我又出具还款计划。请问债务应不应该由我个人承担!我需要哪些证据?
我母亲在家人都不知道的情况借了别人121万元``但现在人跑了`从法律上来讲债务是否应该个人承担``但债主找上门来要求我继父承担责任``是否应该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或者说直接由我继父的财产来承担? 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请律师讲解一下 当初她们的协定属于合作炒股``每月向另一方提供1.7万元`````但我母亲并未用于炒股``
甲乙丙三人约定,三人各出资1万元,以普通合伙企业的形式个经营一家小餐馆,三人按照出自比例分享利益,共担风险。开张之初,生意红火,不仅很快收回了成本,还有盈余,三人便按照约定,以1:1:1的分配比例分享利益。但是,因种种原因,小餐馆最近亏损严重,已欠下6万的债务,债务已经到期,甲、乙见情况不妙,去外地躲债。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的问题事件大概如下:2009年7月我被聘用至山东省某集团山西分公司做营业高层管理(当时未签订合同),工作表现突出。企业为我配置汽车一辆,车辆归属我个人,单位出资补助2万元(当时以借款形式取得),但与我签订了为期3年的个人购买车辆公司补助协议。大致为我需在公司工作满3年,此笔车辆补助款
120把病人拉医院去,家人到医院时,病人不见了;等找到时,人已经出现意外。医院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医院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事情描述: 一人A曾在村委会任职,任职期间曾动用个人资金为村委会办事。之后A不在村委会任职,现村委会不认同村委会欠了A个人的钱。A不复,于2007年告到法院,同年法院判决村委会确实欠A个人钱,由于村委会无资金偿还(仅有一定的固定资产),村委会一直没有还A钱,也没有对判决进行上诉。 问题: 目前A已意外死亡,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