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分手了,只希望他不要来打扰我,可是他私自将以前在一起的性交照片发在空间相册里,任何人都可以看见,这样算是侵犯隐私和损坏名誉吗,是不是犯法。
我和男朋友分手了,让他不要再打扰我,可是他私自把以前的性交照片发在空间相册里,任何人可以看见,算是侵犯个人隐私,损害名誉吗
关于辽阳市公安局文圣分局民警李明利用职务便利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况反映
自2011年3月起我与未婚妻确立恋爱关系,经过长期相处我两人原已进入婚姻筹备阶段,并于2011年8月在辽阳购买婚房并进行装修,经双方家长同意也已拟定婚期,筹备完酒席,但这美好的一切都破灭于今年4月,辽阳市公安局文圣分局民警李明滥用职权、非法泄露他人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李明在明知我与未婚妻确定恋爱关系后,
你好,我女朋友7年前跟一个男的领了证由于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了。现在这个男的在苏州定居,不知道怎么知道她的手机号,昨天突然拿她们以前亲热的相片来要挟我女朋友做他情人,否则发到微博上。 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交出相片呢?还有不发到网上去? 谢谢
最近发现有人使用我的个人信息在一个同性交友网站上注册了会员 并且知道我的所有信息 我收到了严重的骚扰 每天短信、电话、邮件不断!使我的生活不能正常!通过分析 该人应是熟悉并且认识我的人所为! 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严惩作案人!但不知道该如何去做 因为作案人是通过网络 我应该在哪里寻找律师?是我的户口所
2012年5月,犯罪分子L就盗取我本人QQ,以我本人的QQ和名义向我的爱人和家庭成员发送若干封诋毁我个人名誉的照片和邮件。但是由于没有确凿证据。我只是对犯罪分子L的男朋友进行警告。(因为我明明知道就是这个恶毒的女人捣乱是非,对方不承认)。其间,L用过不同手机号码对我和爱人进行短信骚扰。时隔半年,L又用同样的QQ以
公司内部局域网为方便管理安装管理软件,但是正常功能除了限制上网功能外,还有查看员工聊天记录,拷贝员工电脑文件,查看实时画面,实时摄像头,麦克风等功能,算不算侵害个人隐私。
前天我在酒店开房。然后昨天退房了。电脑上我登过我的百度号。,今天我一起来就有人在乱贴子。说我在酒店开房 和一女的 QQ号码直接公布(那女的qq)然后贴吧都是认识的人,来问我了。我就打电话给酒店,到现在还没给我回复!! 是我后面那个住的人在乱搞,有身份证登记的!!现在麻烦很大!!我能报警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