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8.23号,公司组织培训后去参加户外拓展活动(漂流),在这次漂流中有2人受伤最严重,一个是额头留有3.5厘米的伤疤,另外一个下唇缝合4针,鼻骨骨折,当时出事方很积极的帮我们处理事故,没有报警,后来等7天拆线后,出事方不私了,因为没有与漂流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当时他们是有监控的,漂流公司属于试营业期间,出事地点没有任何安全警示,工作人员也并未做出提示)让我们自己走法律途径,现在,鼻骨骨折的那位鼻子现在并未出现严重塌陷,但是鼻骨不能愈合,如果我们做工伤鉴定,公司说我们去参加漂流是属于我们个人意愿,他们有文件证明前天我们是公司培训。第二天的漂流是属于自发组织,不是公司组织,不算上班时间。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当时培训的组织者说他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想咨询下,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是民事诉讼还是什么?胜算能有多少,
鼻骨骨折,因为医生没有确切的说不会塌陷,所以想做手术把鼻骨接好,去疤的钱和后期的手术费用,责任认定应该怎么划分?手术费用应该怎么赔偿?
我有工资条可以证明8.9月份都是全勤,这样也不能算作工伤吗?
单位每月从员工工资中强行扣取一定的费用做为班组活动经费,如吃饭等,在一次活动结束后,单位员工自己开摩托回厂(回厂时绕了道,不是按最近路线回回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重伤一轻伤,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6月3日下午13点半通知,公司6月4日下午15点致6月5日公司组织培训,后来推迟到6月4日18点开始,我们是17点半下班,我因有重要的事情,我去找了人事部经理请假,人事经理并没有帮我解决只是态度恶劣的不同意,后来我又找了公司其它领导,因他们都不在,我每一位领导都发信息请假,后又写了请假条给各位领导,他们都没有回复我
唐山天柱集体公司工地出现工伤事故发生无人支付医疗费用,我们该告谁
10月25日,我父亲和其他四位工友在唐山一工地,因墙体倒塌砸伤,如今病情还很严重,但是无人支付医疗费用,工程发包商是唐山市城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二分公司第二工程处,工程承包商是江苏盐城市恒达高空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是建120米高的烧结烟囱,事发当时的墙体属于烟囱内的烟道墙,工程方验收合格后拆除脚手架时发生的墙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唐山天柱集体公司工地出现工伤事故发生无人支付医疗费用,我们该告谁
10月25日,我父亲和其他四位工友在唐山一工地,因墙体倒塌砸伤,如今病情还很严重,但是无人支付医疗费用,工程发包商是唐山市城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二分公司第二工程处,工程承包商是江苏盐城市恒达高空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是建120米高的烧结烟囱,事发当时的墙体属于烟囱内的烟道墙,工程方验收合格后拆除脚手架时发生的墙
本人2012年2月左右, 参加用人单位(上海仕嘉人才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人才中介员培训,当初迫于生活压力,口头与公司确认,如考试未通过,要从工资中扣除培训费。本在在随后的考试中没有通过,现公司要从工资中扣除培训费用,请问公司这样做 合法吗?我因该如何维权,请各位帮帮我 谢谢! 我是否要履行当初的口头承诺,
公司派遣销售人员驾驶商品车上路时出了追尾事故,这个车没有买任何车险。而且是一辆进口汽车。这个责任谁担? 1、销售人员是被公司派遣驾驶商品车外出的 2、销售人员是在正常的驾驶出了意外追尾 3、车辆没有任何保险 4、当时没有报交警 最重要的是现在这个销售人员应当怎么办
本人今年9月4日到公司上班,当时人事部告诉我做满一个星期后 就可以办理入职手续 但是因为个人原因一直没去办理 至到9月26日发生工伤事故 导致两手指残废 请问公司有责任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