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向你咨询个事,就是我有一个朋友,在深圳签订了一份正式劳动合同,他是销售,由于上班的时间可以自己自由调配,现在又有一家公司请他兼职销售,请问可以于第二家公司签正式劳动合同吗? 如果为了引起纠结不可以签的话,那我们可否签一个其他的合 同?请指教,谢谢
本人在某一银行的零售部的其中一个部门工作已经4个月(8月----11月),可是到现在为止,公司都没跟我签合同、也没有提过,现在公司要裁员,我是其中一个不幸的人。在这4个月里面公司也没有给我买社保。试用期为8、9月。10、11以为正式员工。工资条我有保留,不过只有9、10月两个月的,8月的不见了,11月的还没拿到。请问我因
1.2004年进单位工作,2005年7月正式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2008年至2009年是一年一签,以签2次合同,是否以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天公司来签2010年合同又是一年的,解释说下次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可否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以前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内容都是“车床编程”,今年拿到手上的合同工作内容
我现在要申请劳动仲裁,但我知道劳动仲裁基本不能解决劳动争议问题,但还是想试一试,我只能提供工作证明,工作时间证明;但无法提供工资证明,无认证,且不能提供口头辞退证明。单位工资发放是现金发放,且签字证明领取,自己手中没有证据。不知道我这种情况,再结合现在社会现实,要等多少天才能仲裁受理?或是不受理而向
我姑夫56岁,内退在家找了一个大单位作临时工,和单位签约了用工合同,10月3日早5:00在单位心脏病突发,心促至死,单位是否应该按工伤处理,丧葬费是否与单位给予,精神损失费应该是多少?
合同未到期,“公司以平时工作表现不佳,且经过调整工作岗位后还是表现不佳”为理由将我停班,并且当着我的面说这就属于劝退。公司在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我该如何替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本人原在厂内开叉车,后因原因不明,要求调离包装车间工作,合同中没有说明厂部可以随便调动本人工作,现在厂部说明,如果本人不愿继续工作,就作为自动离场处理,这符合劳动法吗?作为劳动者该怎么处理?(合同期签订为3年)
我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木工,在工地上工作时不小心锯到了腿部,缝了二十多针。当时施工方把我送到医院并交了相应的费用,晚上我们老板也给了一千元,可根本不够治疗。以后他们都不管了。我没有和老板签合同,也没有任何保险。这算工伤吗?如果算我该找谁承担责任,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在一家公立医院上班五年了,单位从未提出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医院应承担什么责任?我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应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