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1日到单位上班,工资为1800元,但单位一直以1000元为我办理缴纳社保,现在无故辞退我,请问单位应该补缴多少社保费给我?怎样算?
单位漏缴社保半年,要求补缴,单位说跨年补缴产生的费用要我承担,这样合法吗?
从试用期开始有半年时间公司没给我上社保,近期才发现,已离职。要求原公司补缴社保,但原公司说跨年补缴产生的费用要我承担,还不少,这样做合法吗?我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我自98年在本市供销社下属的某企业工作至今已经近十五年,但是因本人是农村户口直到2007年7月企业才为我们买了农民工保险,但是现在此险已经并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我明年6月将满60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去社保局补交以前的保险【补缴满15年】社保要求必须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补交才行,但是企业拒不交付费用及材料且06年前从未
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劳动者找社保局,信访办的工作人员答复是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可以补缴,也不同意出示不同意补缴的书面材料。劳动局也明确说社保应找社保局办理,请问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据了解,广州深圳佛山都有支持补缴社保,为什么仅仅一墙之隔的东莞却一意孤行充当企业的保护伞?
律师们好,我想问一个关于前任公司社会保险断月补缴的问题,我是2006年8月进入某公司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在07年11月份转正,直至2010年9月辞职,期间公司为我上社保的最早时间为07年4月份,而且在09年的12月份没缴纳,请问我是否可以让原单位补缴?如果对方不补缴我怎么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原来的合同和工资条已不在)
我2007年3月入职,2008年1月公司才给签订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8月开始给员工上社保,2012年年底,公司不想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请教:我想让公司为我补缴社保,是从入职(2007年3月)那天开始补缴,还是从签订合同之日(2008年1月)起开始补缴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