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刘海振于1995年4月在101团六连工作,2002年3月患食道癌并以行手术治疗,2004年5月27日经农六师劳动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年6月经专家评审鉴定为四级伤残,2005年2月2日经农六师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工作单位为父亲办理了退休手续,及一次性养老金待遇,但父亲至今未领取。父亲认为其患食道癌与其在1995年3月给甜菜版农药过程中发生有机磷中毒有关,父亲多次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但均不能达成一致。 了养家糊口,更为了讨要说法性格倔强的父亲为这个家四处告状上访,父亲已为上述问题上访多年,在当地长期上访无果之后,近年开始到北京上访,曾经在北京拾过破烂,睡过车站,但他从未放弃过,因为他始终认为总会有个说理的地方能还他一个公道。于2012年3月违规上访,扰乱公共秩序被北京市公安分局西域分局进行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期限自2012年3月4日起至2012年3月10日止。被遣送回疆,原以为这样的处罚就已经结束,但农六师却以寻衅滋事拘留至30日,并以扰乱社会秩序违法行为予以劳动教养2年期限自2012年4月12日起至2014年3月12日止, 父亲于2002年3月患食道癌并在河南林州行手术治疗,饮食只能吃些流质食物及软饭,长期营养不良,身体及瘦,且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劳动教养法》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予收容劳动教养:(一)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呆傻人;(二)严重疾病患者;(三)精神病患者,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怀孕或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五)其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据上述情况父亲已符合二、五条规定不予收容,我们家人多次跟农六师公安局进行交,但毫无结果
我在益阳市桃江县的一个厂里搞维修,右上臂被机器绞断。老板跟劳动局的拉关系,不陪钱,不给生活费,不给治疗费,请求询问。
我叔叔在右玉矿上上班、不慎把一只手的4个半指头和半个手掌断了、象这样的情况该赔多少钱啊。急急急、、、望懂得法律的律师指点迷津、、谢谢大家了
私人加工厂,一名工人,口头协议用工,负责烧锅炉,无任何用工凭证和工资发放证明,由于工作时受伤入院,费用由老板全部承担,期间工资照发,出院后生活完全能自理,但是没继续工作了,带伤者去做了伤残鉴定,鉴定其他项九级,听力四级,最终结论四级伤残,伤者出院后找过一次老板要签合同证明盖章那些,私人的也没有那些,
我的妈妈在海南出了车祸无人赔偿,我该怎么办?伤残程度法医鉴定为五级,右小腿都切掉了。
肇事者是一个农民工,每月收入只有2000,肇事车辆他是借朋友的,我妈妈是一个农村承包工里做煮饭的,因为我妈妈没有在这个公司正式入职。所以现在该公司也不肯承认。说不认识我妈妈。上法院我们又没钱打官司。身为妈妈的儿子我现在什么都帮不了,我很迷茫。想请求帮助都不知道去哪里找人。
49岁时在私人铁矿被砸伤,右腿高位截肢,左踝处骨折,工伤鉴定为4级,有部分护理依赖.现在想一次性赔清.请问能获得哪方面的赔偿?大概能赔多少?假肢是怎么算的?能一次赔 清吗?单位有买工伤保险. 谢谢
您好!我是地方原国营企业的伤残职工,因事故右腿高位截肢。2004年企业被政府整体出售给南方老板。政府组织成立改制留守组,对我的工伤鉴定为四级伤残。后经多方调和一次性解决劳动关系,并答应给我买养老保险。我多次找到留守组要求给予办理,都推托南方老板欠钱没给。直至现在多年,政府要求让我交出8%补交。我不知是不是
我是山西省原平工务段职工,1995年在外施工当中击伤头部,直到2005年才鉴定了伤残等级,为四级。鉴定伤残等级后单位当时说不用交养老保险,单位个人都没交,请问现在用不用交养老保险,如果用,单位个人该如何出,以前没交的该如何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