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省姜堰市姜堰镇的,眼下我们这块地段要拆迁,地皮属于集体土地,我家有个体工商户执照,经营场所是家庭经营,所有手续齐全,机器目前都放置在家里,现在政府说会安置一块地方给我建厂房,请问我能否要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另外,我的个体执照已有15之久,每年按时年审,请问我的拆迁补偿是怎么补偿? 如果政府给我集
15年前我家的集体土地给他人建房但并未赠送,现我们购买了他的房屋后才知道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使用各种办法办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存在问题,但国有土地绘图显示房屋是建在在我家的集体土地上的,请问他的做法合法吗?我们是否需要做什么变更。谢谢
15年前我家的集体土地给他人建房但并未赠送,现我们购买了他的房屋后才知道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使用各种办法办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存在问题,但国有土地绘图显示房屋是建在在我家的集体土地上的,请问他的做法合法吗?我们是否需要做什么变更。谢谢
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叁照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标准遭到拆迁事务所拒绝怎么办?
我是湖南湘潭一个城巿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房屋即将被拆迁的拆迁户,二佰四佰多个平方,位置处于大桥桥头堡位置,现在正在二层全部做酒店经营,土地于2005年审批,09年与本组签订征地协议,其他人都已征收房屋安置,只剩二户没有征收安置。早些日说要拆迁房屋了按湘潭巿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太低只有七十来万,同地段门面价格为2
A与B签订房屋买卖合同。A土地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同时根据当时政策,A作为城镇职工,与拥有该块土地的生产队签订了“征地合同”,并有国土局下发文件,其中说明:“同意征用,土地所有为全民所有,使用权归A”。但是需要缴纳相关费用才能将土地转为国有,A当时并未缴费。A与B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土地仍未转为国有。